4名盗割电缆者在浔阳被判刑
2007-10-31 16:45:41 来源:
A-
A+
电力18讯: 本网讯(燕艳 周和平报道)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对4名盗窃电力电缆案犯分别处以14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3千元罚金。这是九江市自今年开展“三电”专项斗争以来,打掉的最大一个电力电缆盗窃团伙。
自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安徽人李某、贵州人杨某、九江县人陈某和湖北人戴某纠集在一起,在九江城区疯狂盗割电力电缆。今年1月23日凌晨,他们在二亩地白鹿山庄外作案后,戴某被巡逻民警抓获。根据戴某的交待,公安机关将李某、杨某和陈某抓捕归案,并在销赃地十里老街仓库内提取赃物铜芯100余斤。7月6日,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浔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缜密审理,查明4名犯罪嫌疑人盗窃电力电缆共32起,900米电力电缆价值共计10.3512万元。法院认定4名犯罪嫌疑人盗窃罪名成立,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杨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陈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千元、戴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千元。
自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安徽人李某、贵州人杨某、九江县人陈某和湖北人戴某纠集在一起,在九江城区疯狂盗割电力电缆。今年1月23日凌晨,他们在二亩地白鹿山庄外作案后,戴某被巡逻民警抓获。根据戴某的交待,公安机关将李某、杨某和陈某抓捕归案,并在销赃地十里老街仓库内提取赃物铜芯100余斤。7月6日,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浔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缜密审理,查明4名犯罪嫌疑人盗窃电力电缆共32起,900米电力电缆价值共计10.3512万元。法院认定4名犯罪嫌疑人盗窃罪名成立,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杨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陈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千元、戴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千元。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