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力公司百日反窃电专项整治行动雷霆展开
2007-11-02 14:18:27 来源:江西省电力公司
A-
A+
电力18讯: 11月1日,由江西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电力公司联合发起的全省百日反窃电专项整治行动正式拉开序幕。当日上午,在江西省11个地市中心广场、繁华街道举办了声势浩大的启动仪式。江西省副省长洪礼和在南昌郑重宣布全省百日反窃电专项整治行动开始。
窃电不治,电网不安,社会不宁。愈演愈烈的社会窃电现象不仅造成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严重扰乱了全社会正常供用电的秩序,危及到电网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反窃电工作始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公安机关、电力企业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反窃电领导组织机构,在全省各地坚持深入开展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活动,取得明显的效果。从去年至今年9月,全省共查处违章窃电用户1.9万户,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数千万元,一批窃电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江西反窃电形势依然严峻,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电力公司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百日反窃电专项整治行动,掀起打击窃电违法犯罪活动的新高潮。专项行动时间从今年11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
为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成效,专门制定了《2007年全省百日反窃电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立了本次百日反窃电行动的工作目标是集中查处一批盗窃电能行为、整治一批窃电场所和用户、破获一批窃电重大案件、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南昌、九江、景德镇被列为重点整治地区。
《方案》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实施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大联合办案的范围和力度,加大对窃电案件的行政责任追究和刑事责任追究力度,逐步建立反窃电工作长效协作机制。重点打击和破获一批重特大窃电案件,对2006年以来未破或已破未结重大窃电案件限期侦破结案。要求加大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力度,向全社会大力宣传“依法用电、窃电就是违法犯罪”的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严打窃电的良好氛围。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窃电的积极性,在活动启动仪式上,该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电力公司分别向社会公布了全省窃电举报电话和〈江西省电力公司举报盗窃电能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并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宣传单、出动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反窃电有关法律条规。
相关链接:江西举报窃电有奖
江西省电力公司出台《举报盗窃电能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凡提供窃电线索,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案件性质、电压等级的不同,给举报者提供一定数额奖金,并予以保密。举报10千伏~110千伏及以上用户窃电的,分别奖励1000~5000元/户•次;举报内外勾结窃电行为的,奖励2000元/户•次;举报重大窃电(违约使用电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案件,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窃电不治,电网不安,社会不宁。愈演愈烈的社会窃电现象不仅造成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严重扰乱了全社会正常供用电的秩序,危及到电网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反窃电工作始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公安机关、电力企业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反窃电领导组织机构,在全省各地坚持深入开展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活动,取得明显的效果。从去年至今年9月,全省共查处违章窃电用户1.9万户,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数千万元,一批窃电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江西反窃电形势依然严峻,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电力公司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百日反窃电专项整治行动,掀起打击窃电违法犯罪活动的新高潮。专项行动时间从今年11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
为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成效,专门制定了《2007年全省百日反窃电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立了本次百日反窃电行动的工作目标是集中查处一批盗窃电能行为、整治一批窃电场所和用户、破获一批窃电重大案件、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南昌、九江、景德镇被列为重点整治地区。
《方案》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实施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大联合办案的范围和力度,加大对窃电案件的行政责任追究和刑事责任追究力度,逐步建立反窃电工作长效协作机制。重点打击和破获一批重特大窃电案件,对2006年以来未破或已破未结重大窃电案件限期侦破结案。要求加大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力度,向全社会大力宣传“依法用电、窃电就是违法犯罪”的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严打窃电的良好氛围。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窃电的积极性,在活动启动仪式上,该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电力公司分别向社会公布了全省窃电举报电话和〈江西省电力公司举报盗窃电能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并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宣传单、出动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反窃电有关法律条规。
相关链接:江西举报窃电有奖
江西省电力公司出台《举报盗窃电能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凡提供窃电线索,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案件性质、电压等级的不同,给举报者提供一定数额奖金,并予以保密。举报10千伏~110千伏及以上用户窃电的,分别奖励1000~5000元/户•次;举报内外勾结窃电行为的,奖励2000元/户•次;举报重大窃电(违约使用电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案件,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