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桃花潭镇私设电网电死人 被判徒刑10年
2007-09-20 14:23: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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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安徽泾县桃花潭镇南冲村周围植被保存完好,野猪经常出没。该村村民翟永胜为捕猎野猪,在村民经常出入的稻田间私设电网,结果将同村村民陈某电死。日前,安徽泾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翟永胜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翟永胜系泾县桃花潭镇南冲村钱家组村民,2006年8月18日至26日晚,翟永胜私自从南冲村钱家组220V的照明电线上接线,通过在他人处购买的一只自制升压器升压至数千伏后,用18号铁线丝作为导线在南冲村钱家组“大富涝”山边尚未收割的稻田间布设了700余米的线形电网,以此方法捕猎野猪。
因南冲村钱家组 “大富涝”山边一带农田时常有野猪出没,糟蹋水稻,故村民大都晚上到田间值班,以防止野猪糟蹋自家水稻。8月26日晚10时许,村民陈某携带矿灯、锄头到田间看护水稻,不幸触及电网身亡。翟永胜发现后,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并等候公安干警前来处理。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翟永胜在村民经常出入的稻田间私设电网捕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造成被害人陈某触电身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翟永胜在案发后及时打电话投案,自动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李斌)
被告人翟永胜系泾县桃花潭镇南冲村钱家组村民,2006年8月18日至26日晚,翟永胜私自从南冲村钱家组220V的照明电线上接线,通过在他人处购买的一只自制升压器升压至数千伏后,用18号铁线丝作为导线在南冲村钱家组“大富涝”山边尚未收割的稻田间布设了700余米的线形电网,以此方法捕猎野猪。
因南冲村钱家组 “大富涝”山边一带农田时常有野猪出没,糟蹋水稻,故村民大都晚上到田间值班,以防止野猪糟蹋自家水稻。8月26日晚10时许,村民陈某携带矿灯、锄头到田间看护水稻,不幸触及电网身亡。翟永胜发现后,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并等候公安干警前来处理。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翟永胜在村民经常出入的稻田间私设电网捕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造成被害人陈某触电身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翟永胜在案发后及时打电话投案,自动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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