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利用高科技遥控窃电主犯被判刑
2007-08-08 08:40: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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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7月27日,从福建罗源县人民法院获悉,原“福建省第一起利用高科技遥控窃电案”主犯林康锋被判刑。该主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追缴被告人林康锋违法所得人民币56164元,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据悉,去年8月以来,罗源县康锋石材厂业主林康锋,利用高科技遥控手段进行窃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计量装置接线盒加装遥控窃电装置进行窃电,窃电金额为113641.03元。2006年10月25日罗源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对该厂进行用电检查时,当场查获其窃电行为,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5月24日,以林康锋犯盗窃罪向罗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陈明虹 陈新辉 李惠真 程臻)
据悉,去年8月以来,罗源县康锋石材厂业主林康锋,利用高科技遥控手段进行窃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计量装置接线盒加装遥控窃电装置进行窃电,窃电金额为113641.03元。2006年10月25日罗源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对该厂进行用电检查时,当场查获其窃电行为,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5月24日,以林康锋犯盗窃罪向罗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陈明虹 陈新辉 李惠真 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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