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供电公司一“电耗子”受严惩
2007-08-14 15:25: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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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8月13日,手拿判决书的陈三明泣不成声,面对法院的判决,陈三明悔恨的说:“经过这件事情后,让我追悔莫及,今后一定要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2007年4月24日晚上6点30分,福建建宁公司在对溪口镇溪枫山下台区总表抽查时,看见变台不远处陈三明用户家灯火通明。经检查,发现该用户电表的转速和用电量不符。在该用户家二楼外墙的接户线上,发现有一根导线未经过表计直接接入该用户家中,有窃电嫌疑。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在对该用户家中电器容量进行统计时,其妻子蛮横阻挠,拿出菜刀相威胁,并在检查人员手臂上划出一道5公分的伤口。后经报案,与刑警队员一同进行统计,确认其家中电器容量为9.625千瓦。6月13日,公司将陈三明该案件移送至司法机关,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7年8月13日,建宁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陈三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陈三明拘役4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责令被告退赔供电公司电费3431.91元。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建宁公司加大用电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该公司警企联合办公室的作用。1-6月份,共普查高压用户 61户,低压动力用户 1994户,居民及其它用户 23192户,查处窃电 40户,追补电量 14656.67Kw.h、追补电费 6302.37元、收取违约金 18907.11元。(谢华忠)
2007年4月24日晚上6点30分,福建建宁公司在对溪口镇溪枫山下台区总表抽查时,看见变台不远处陈三明用户家灯火通明。经检查,发现该用户电表的转速和用电量不符。在该用户家二楼外墙的接户线上,发现有一根导线未经过表计直接接入该用户家中,有窃电嫌疑。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在对该用户家中电器容量进行统计时,其妻子蛮横阻挠,拿出菜刀相威胁,并在检查人员手臂上划出一道5公分的伤口。后经报案,与刑警队员一同进行统计,确认其家中电器容量为9.625千瓦。6月13日,公司将陈三明该案件移送至司法机关,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7年8月13日,建宁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陈三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陈三明拘役4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责令被告退赔供电公司电费3431.91元。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建宁公司加大用电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该公司警企联合办公室的作用。1-6月份,共普查高压用户 61户,低压动力用户 1994户,居民及其它用户 23192户,查处窃电 40户,追补电量 14656.67Kw.h、追补电费 6302.37元、收取违约金 18907.11元。(谢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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