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淮安供电局副局长受贿获刑10年半
2007-05-28 16:19:19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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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5月23日上午,原淮安市供电局副局长、江苏省电力公司淮安供电公司总经理、淮安苏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因受贿罪被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6年,吴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83350元、美元2000元。立案后,吴某主动退出赃款527961.99元,且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故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愚文 朱鼎兆)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6年,吴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83350元、美元2000元。立案后,吴某主动退出赃款527961.99元,且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故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愚文 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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