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供电公司获三明市2006年度打击涉电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2007-06-01 16:53: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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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在5月29日福建省三明市打击涉电犯罪工作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清流县供电有限公司获得“2006年度打击涉电犯罪工作先进集体”表彰,也是全市唯一一家受表彰的供电企业。
2006年来,清流县供电公司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大力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警企协作打击涉电犯罪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2006年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3起,查处3起,一名涉电违法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查处窃电户数15户,追补电量2万多千瓦时,追补电量1万多元,收缴违约电费2万多元,达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有效的遏制了涉电案件的发生。
电力设施是国计民生的重要设施,关系着千家万户的正常生活秩序。针对近年来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现象,2006年,三明公安系统、三明电力系统掀起了新一轮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违法犯罪工作的高潮。严厉打击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共破获各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盗窃电能案件26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名,涉案金额高达265万余元,沉重地打击了涉电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了全市电力设施的安全,维护了全市正常供用电秩序。(郑茂禄)
在5月29日福建省三明市打击涉电犯罪工作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清流县供电有限公司获得“2006年度打击涉电犯罪工作先进集体”表彰,也是全市唯一一家受表彰的供电企业。
2006年来,清流县供电公司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大力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警企协作打击涉电犯罪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2006年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3起,查处3起,一名涉电违法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查处窃电户数15户,追补电量2万多千瓦时,追补电量1万多元,收缴违约电费2万多元,达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有效的遏制了涉电案件的发生。
电力设施是国计民生的重要设施,关系着千家万户的正常生活秩序。针对近年来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现象,2006年,三明公安系统、三明电力系统掀起了新一轮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违法犯罪工作的高潮。严厉打击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共破获各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盗窃电能案件26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名,涉案金额高达265万余元,沉重地打击了涉电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了全市电力设施的安全,维护了全市正常供用电秩序。(郑茂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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