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业局对电力设施外破隐患实施“量化分级”防范
2007-05-17 10:38: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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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5月15日,从厦门局送电部获悉,为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该局出台了《电力设施防外破管理规范》,将对各类威胁电力设施的障碍点及行为分一般、重点和高度关注三个等级实施“量化分级”防范,进一步促进该局预防电力设施外破工作的规范开展。
《规范》在进一步明确电力设施设备主人和管理、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监督与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对危及危害送电线路和送电电缆两类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详细定出量化的标准,分成一般、重点、高度关注的各类障碍点及行为。比如:对在线路杆塔基础10米以外进行土石方挖掘或回填土方,能够保证10米范围内原状土稳固的,即为一般关注的隐患;相应的行为在5米至10米范围以内的,即为重点关注的隐患;相应的行为在5米以内的,即为高度关注的隐患。
《规范》还对防范和处理外破的程序、工作步骤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需一般关注的隐患,设备主人或设备巡视人应掌握隐患的动向和发展情况,应向当事人签发安全告知书告知相关要求,尽告知义务,巡视周期可结合周期巡视进行检查;对于需重点关注的隐患,设备主人或设备巡视人应签发安全告知书或隐患通知书予以制止,汇报班长并跟踪处理,督促整改,必要时运行专责予以协助。巡视周期按特殊地段重点巡视要求进行,但每周最少一次,并在现场设立警示标志,在线路通道内的施工现场应装设临时安全围栏;对于高度关注的隐患,设备主人或设备巡视人应立即签发安全告知书或隐患通知书予以制止,对责任方拒绝签收时,在报部门领导同意后请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签收,对于不听劝阻的,应立即拨打安监或城管部门举报电话,同时上报部门安全助理协助处理。隐患未消除期间,设备巡视人应及时跟踪处理,督促整改,巡视周期至少两天一次。 (林丽雅 刘伟民)
《规范》在进一步明确电力设施设备主人和管理、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监督与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对危及危害送电线路和送电电缆两类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详细定出量化的标准,分成一般、重点、高度关注的各类障碍点及行为。比如:对在线路杆塔基础10米以外进行土石方挖掘或回填土方,能够保证10米范围内原状土稳固的,即为一般关注的隐患;相应的行为在5米至10米范围以内的,即为重点关注的隐患;相应的行为在5米以内的,即为高度关注的隐患。
《规范》还对防范和处理外破的程序、工作步骤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需一般关注的隐患,设备主人或设备巡视人应掌握隐患的动向和发展情况,应向当事人签发安全告知书告知相关要求,尽告知义务,巡视周期可结合周期巡视进行检查;对于需重点关注的隐患,设备主人或设备巡视人应签发安全告知书或隐患通知书予以制止,汇报班长并跟踪处理,督促整改,必要时运行专责予以协助。巡视周期按特殊地段重点巡视要求进行,但每周最少一次,并在现场设立警示标志,在线路通道内的施工现场应装设临时安全围栏;对于高度关注的隐患,设备主人或设备巡视人应立即签发安全告知书或隐患通知书予以制止,对责任方拒绝签收时,在报部门领导同意后请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签收,对于不听劝阻的,应立即拨打安监或城管部门举报电话,同时上报部门安全助理协助处理。隐患未消除期间,设备巡视人应及时跟踪处理,督促整改,巡视周期至少两天一次。 (林丽雅 刘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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