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月狂偷变压器44台 一特大盗窃团伙在昌被公诉
2007-04-19 10:09:13 来源:都市消费报
A-
A+
电力18讯: 日前,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破获一起特大盗窃案,廖伍星、胡冬良等六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起诉。据了解,这六名犯罪嫌疑人及其在逃同伙在短短不到8个月的时间内,先后流窜于南昌县、永修县等地,作案42起,偷盗、拆毁变压器44台。犯罪行为除造成45万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同时影响了周边十余个乡镇、工业园区的大量工厂及数万居民正常生产生活。4月14日,南昌市检察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对这六名犯罪嫌疑人向市中院提起了公诉。
脸谱:六名被告三人有前科
据了解,这起破坏电力设备、盗窃、销赃、故意毁坏财物案,参与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有十余人,其中六人被抓获。该犯罪团伙在短短不到8个月的时间内,先后流窜于南昌县、永修县、青山湖区、青云谱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作案42余起,拆毁、偷盗变压器44台。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该犯罪团伙无论是作案人数、案发数量,还是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破坏力,均是省城近年来破获同类案件中最大的一起。记者从南昌市检察院提供的起诉书中看到,被提起公诉的廖伍星、胡冬良、邓建文、熊衍全、熊科标、万小军六名被告人中竟有三人有前科。
廖伍星,37岁,永修县涂埠镇人,捕前租住在青云谱区楞上村,1995年6月因犯抢劫罪曾被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胡冬良,42岁,南昌市西湖区人,捕前租住青山湖区进明村,1998年2月因犯敲诈勒索罪曾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邓建文,28岁,南昌县麻丘镇人,捕前租住青山湖区龙王庙,1999年5月因犯诈骗罪、盗窃罪曾被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疯狂:过年都念念不忘做贼
据介绍,廖伍星、胡冬良等六名被告人及其同伙的作案频率非常疯狂,仅起诉书就长达十余页。作案地点遍布南昌县、永修县、青山湖区、青云谱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地的十余个乡镇和工业园区,甚至在举家团圆的春节期间仍不忘做贼。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2006年除夕前,廖伍星及其同伙为牟取私利,从市区乘坐出租车窜至南昌县南新乡,拆盗一台变压器。次日,该团伙再次流窜至昌东镇五爱村和吉南村的电排站,拆盗两台正在使用的变压器。除夕过后不久,该团伙的偷盗行为更是有恃无恐,猖狂之极。
公诉员指控,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期间,廖伍星等人时分时合,共同分赃,拆毁、偷盗42台变压器,偷取里面值钱的铜芯、铝芯、电缆线等,尔后低价销售给不良商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50万元。
更让人气愤的是,这个犯罪团伙中的部分成员在作案过程中,对于既不能拆得铜芯、铝芯,又不能带走的2台变压器,甚至采取了直接毁坏的行径,造成有关单位根本无法修复被毁变压器。
恶性:偷盗引发辖区用电危机
记者采访中得知,该盗窃团伙拆盗变压器后,对辖区日常的用电产生带来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据了解,偷盗行为使发案地的十余个乡镇、工业园区用电一度中断,期间不仅有大量工厂被迫停工停产,还影响到数万居民的生活用电。由于不少被盗变压器都安装在水利工程所需的电排站内,因此还直接影响着周边数万亩农田的水利灌溉。
江西英华律师事物所朱刚律师表示,变压器的自身特性决定了其被盗所引发的法律责任与一般失窃物不同,对犯罪分子的量刑也与普通的盗窃罪有所区别。
朱律师认为,拆盗变压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对于这项罪名,只要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足以造成多人伤亡或大量公私财产损失,就构成了犯罪。
鉴于案情复杂,南昌市检察院在受理案件后,为查明事实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期间曾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4月14日,检察院正式对归案的这六名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起了公诉。(陈明 朱勇 罗时刚)
脸谱:六名被告三人有前科
据了解,这起破坏电力设备、盗窃、销赃、故意毁坏财物案,参与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有十余人,其中六人被抓获。该犯罪团伙在短短不到8个月的时间内,先后流窜于南昌县、永修县、青山湖区、青云谱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作案42余起,拆毁、偷盗变压器44台。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该犯罪团伙无论是作案人数、案发数量,还是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破坏力,均是省城近年来破获同类案件中最大的一起。记者从南昌市检察院提供的起诉书中看到,被提起公诉的廖伍星、胡冬良、邓建文、熊衍全、熊科标、万小军六名被告人中竟有三人有前科。
廖伍星,37岁,永修县涂埠镇人,捕前租住在青云谱区楞上村,1995年6月因犯抢劫罪曾被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胡冬良,42岁,南昌市西湖区人,捕前租住青山湖区进明村,1998年2月因犯敲诈勒索罪曾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邓建文,28岁,南昌县麻丘镇人,捕前租住青山湖区龙王庙,1999年5月因犯诈骗罪、盗窃罪曾被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疯狂:过年都念念不忘做贼
据介绍,廖伍星、胡冬良等六名被告人及其同伙的作案频率非常疯狂,仅起诉书就长达十余页。作案地点遍布南昌县、永修县、青山湖区、青云谱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地的十余个乡镇和工业园区,甚至在举家团圆的春节期间仍不忘做贼。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2006年除夕前,廖伍星及其同伙为牟取私利,从市区乘坐出租车窜至南昌县南新乡,拆盗一台变压器。次日,该团伙再次流窜至昌东镇五爱村和吉南村的电排站,拆盗两台正在使用的变压器。除夕过后不久,该团伙的偷盗行为更是有恃无恐,猖狂之极。
公诉员指控,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期间,廖伍星等人时分时合,共同分赃,拆毁、偷盗42台变压器,偷取里面值钱的铜芯、铝芯、电缆线等,尔后低价销售给不良商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50万元。
更让人气愤的是,这个犯罪团伙中的部分成员在作案过程中,对于既不能拆得铜芯、铝芯,又不能带走的2台变压器,甚至采取了直接毁坏的行径,造成有关单位根本无法修复被毁变压器。
恶性:偷盗引发辖区用电危机
记者采访中得知,该盗窃团伙拆盗变压器后,对辖区日常的用电产生带来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据了解,偷盗行为使发案地的十余个乡镇、工业园区用电一度中断,期间不仅有大量工厂被迫停工停产,还影响到数万居民的生活用电。由于不少被盗变压器都安装在水利工程所需的电排站内,因此还直接影响着周边数万亩农田的水利灌溉。
江西英华律师事物所朱刚律师表示,变压器的自身特性决定了其被盗所引发的法律责任与一般失窃物不同,对犯罪分子的量刑也与普通的盗窃罪有所区别。
朱律师认为,拆盗变压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对于这项罪名,只要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足以造成多人伤亡或大量公私财产损失,就构成了犯罪。
鉴于案情复杂,南昌市检察院在受理案件后,为查明事实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期间曾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4月14日,检察院正式对归案的这六名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起了公诉。(陈明 朱勇 罗时刚)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