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盗窃作案9起仅得百余元 破坏电力设备论处换来4年刑
2007-03-26 14:12: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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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供稿:赵建新 纪 惠
3月9日,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结伙连续作案9起、盗窃电力设施后销赃所得人均百余元的首领戴学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06年5月至6月间,家住该市金沙镇的戴学红与同镇的邱某、张某和纪某等预谋后,先后窜至该镇新三园村、光和村、双龙村、桂木村等处,盗拆、破坏运行中的通州市供电公司10千伏接地线9处,共计9根19股62米,直接经济损失数千元。当时,4人并未落网。去年9月,省公、检、法机关和经贸委、电力公司五方联合启动开展打击整治涉电犯罪专项行动,通州市公安局按照上级部署很快开展了“狱中攻势”行动,有罪犯举报了戴学红的盗窃行为。该市公安局立即设防设卡,于10月份在该市川港镇将戴学红抓获。审讯中,戴学红交代了作案事实并供出了3名同伙。据了解,戴学红等盗得的9根地线全部作为废铜出售,共得赃款仅400余元。
该市人民检察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对4人依法提起公诉,并附带通州市供电公司的民事诉讼。通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戴学红和邱某、张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缓刑3年、1年6个月缓刑2年,纪某因未满18周岁且情节较轻,被免于刑事处罚,4人皆承担了相应的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3月9日,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结伙连续作案9起、盗窃电力设施后销赃所得人均百余元的首领戴学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06年5月至6月间,家住该市金沙镇的戴学红与同镇的邱某、张某和纪某等预谋后,先后窜至该镇新三园村、光和村、双龙村、桂木村等处,盗拆、破坏运行中的通州市供电公司10千伏接地线9处,共计9根19股62米,直接经济损失数千元。当时,4人并未落网。去年9月,省公、检、法机关和经贸委、电力公司五方联合启动开展打击整治涉电犯罪专项行动,通州市公安局按照上级部署很快开展了“狱中攻势”行动,有罪犯举报了戴学红的盗窃行为。该市公安局立即设防设卡,于10月份在该市川港镇将戴学红抓获。审讯中,戴学红交代了作案事实并供出了3名同伙。据了解,戴学红等盗得的9根地线全部作为废铜出售,共得赃款仅400余元。
该市人民检察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对4人依法提起公诉,并附带通州市供电公司的民事诉讼。通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戴学红和邱某、张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缓刑3年、1年6个月缓刑2年,纪某因未满18周岁且情节较轻,被免于刑事处罚,4人皆承担了相应的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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