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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武汉电力设施频遭黑手

  2007-01-31 13:43: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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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王平  

    2006年7月9日凌晨,青山区大洲变电站一条10千伏出线1号电杆下,横躺着一名陷入晕迷的青年男子,他肩部有明显大面积烧伤,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原来,该男子与同伙来这里盗割电线,当他爬到电线杆上准备作案时,不慎触电坠落,其同伙弃他而逃。
    血的教训阻止不住贪婪的“硕鼠”的贪婪行为。
    统计数字表明,2006年,武汉市共发生较大电力设施破坏案件2663起,平均每天7起,是2005年的2.87倍、2004年的4.95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784.57万元,是2005年的6.75倍、2004年的15.27倍。不难看出,武汉市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近两年呈爆炸式增长,不仅给武汉供电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也对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如何有效保护电力设施,已经成为必须解决的一个迫切课题。

    <b>谁在“鼠啃”电网?</b>

    作为华中地区的特大型城市,武汉市电网输变电设施点多、线长、面广,大量的电力设施裸露在外。由于本身所载的电力具有一定的保护功能,电力部门基本未对裸露的电力设施采取过多的防盗措施。然而,近几年来,电力设施越来越多地成为盗贼觊觎的“唐僧肉”。那么,是谁在“鼠啃”电网,他们为什么不怕危险?其作案的特点又如何呢?
    据案例分析,盗窃电力设施的作案人员大致可分为四类:流窜者、吸毒者、赌博者和电力外协施工队人员。这些人中,有些具备一定的电工常识,懂得如何切断电源、如何绝缘。尤其是极少数外协施工队人员加入到了盗窃行列,可谓“监守自盗”,危害更大。
    当前盗窃电力设施作案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作案形式由以往的单兵作战,发展到目前的多以团伙形式作案,有人负责偷窃,有人负责把风,有人负责销赃,呈专业化、团伙化发展的趋势;作案的地点由最初多集中在远城区,逐渐发展到城区边缘,现在则扩及到城区中心;作案时间由夜晚发展到白天,窃贼伪装成电力职工堂而皇之地偷窃;盗窃的对象由最初的变压器,发展到各种高、低压电缆、电线等,甚至电表也不能幸免,可谓“大小通吃”。

    <b>“硕鼠”为何难绝?</b>

    2006年,铜价一路上涨,最高达62元/公斤。这样的行情,使一些人打起了盗窃电力设备的主意,这里面有惯犯,也有新手。
    武汉市有证废品回收站点已达3000家。一些回收点为牟利,在收购时不查验出售人的身份,非法收购被盗电力设施。更有些收购站点伙同盗窃分子形成盗窃、运输、销赃一条龙,助长了偷盗势头。
    目前,相关部门在查处、打击、取缔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不法行为时,还缺乏一种有效预防、打击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对绝大部分收购点违规收购行为的制裁缺乏威慑力,难以起到杜绝销赃的效果。
    立案难,取证难,打击力度欠缺,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由于盗窃电力设施行为具有突发性和快速性,公安机关侦破的难度较大。再者,盗窃电力设施导致停电后,供电公司都尽快地恢复了供电,多数案件并未造成较大影响,这多少也影响了公安机关破案的紧迫性。
    另外,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群众保护电力设施意识普遍淡薄,供电企业对盗窃电力设施行为缺乏最有效的监督和防范手段,这也为盗窃分子作案提供了“宽松”的环境。
    武汉市2006年盗窃电力设施发案之多、来势之猛,都是前所未有的。在屡盗不止的形势下,供电公司虽积极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如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成立驻公司公安室、加装线路和变压器防盗装置、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共同保护等,但是在工作的广度和力度上还是跟不上,缺少群众互动、有奖举报等激励机制,而且公司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管理办法,基层单位各自为政,随意性大,这样一来,发动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激励措施难以得到保障。
    推行综合执法,构建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推行综合执法,切实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力堵塞盗窃电力设施的销赃渠道,坚决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寻求电力设施保护成员单位的理解和重视,强化电力设施保护预防工作,努力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这是武汉供电公司保卫部确定的2007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思路。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面对当前的局面,与公安机关联手,严厉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犯罪已迫在眉睫。打击盗窃的同时,堵塞销赃渠道,这比单纯打击盗窃行为更行之有效。而在社会媒体参与营造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犯罪的强大宣传攻势下,群众被广泛发动起来,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犯罪的工作人员较少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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