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合同管理 防范法律风险
2007-01-31 13:49:53 来源:湖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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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沙洋县供电公司 王飞
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前基层供电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或法律隐患。
一是合同签订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如漏掉“违约责任”条款)、合同签订不完备,等等。此外,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也是合同签定的一个重要问题。《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目前不少基层供电企业签订的合同,实质上是无效合同。如某供电所与某村四位村民签订的《违章用电保证协议》,大致内容是,村民在当地土管所的同意下,在已划定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建房,一切后果自负。因电力设施建在前,房屋建在后,村民违法建房事实成立,协议本身违反了《电力法》第七章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属于无效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其次是合同履约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应变更合同条款的没有变更、对欠费户提起诉讼时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一些不是原件、没有盖章或签名的、超过期限的书面证据(资料)不具备法律效力。
最后是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比如不采用国家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而自订条款),管理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比如工程管理人员没有办理工程承揽合同,仅在口头约定的情况下即进行施工),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
针对以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如何采取应对措施?笔者提几点建议。
一是强化法律顾问职责。在合同管理模式上,应采取法律事务办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事务办作为公司的合同统一管理部门,对公司范围内各类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
二是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要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有章可循,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要根据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按照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以及合同分级、划块管理的原则,逐渐建立、完善和理顺合同管理流程。
三是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要选好合同管理人员,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建立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四是严格执行合同监督和结算管理。县级供电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授权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不论标的额大小,都应该到县级供电公司法律事务办和纪委等部门备案,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
县级供电公司法律事务部门要监督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提出补救措施;检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违约情况,预防对方违约;定期和不定期地总结合同履行情况,汲取教训,提出改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以供参考。同时,法律事务办应会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
五是加大对各类经济纠纷的处理力度。严格实行合同赔偿经济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能、职责和具体奖惩考核标准。
六是加强合同归档管理工作。合同原件的保管非常重要,这不但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法律调解和法律诉讼最有力的原始证据。在做好一般经济类合同归档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涉及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合同保管,应执行严格的归档查阅审批制度,防止泄露重要的内部信息,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前基层供电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或法律隐患。
一是合同签订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如漏掉“违约责任”条款)、合同签订不完备,等等。此外,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也是合同签定的一个重要问题。《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目前不少基层供电企业签订的合同,实质上是无效合同。如某供电所与某村四位村民签订的《违章用电保证协议》,大致内容是,村民在当地土管所的同意下,在已划定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建房,一切后果自负。因电力设施建在前,房屋建在后,村民违法建房事实成立,协议本身违反了《电力法》第七章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属于无效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其次是合同履约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应变更合同条款的没有变更、对欠费户提起诉讼时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一些不是原件、没有盖章或签名的、超过期限的书面证据(资料)不具备法律效力。
最后是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比如不采用国家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而自订条款),管理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比如工程管理人员没有办理工程承揽合同,仅在口头约定的情况下即进行施工),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
针对以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如何采取应对措施?笔者提几点建议。
一是强化法律顾问职责。在合同管理模式上,应采取法律事务办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事务办作为公司的合同统一管理部门,对公司范围内各类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
二是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要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有章可循,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要根据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按照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以及合同分级、划块管理的原则,逐渐建立、完善和理顺合同管理流程。
三是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要选好合同管理人员,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建立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四是严格执行合同监督和结算管理。县级供电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授权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不论标的额大小,都应该到县级供电公司法律事务办和纪委等部门备案,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
县级供电公司法律事务部门要监督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提出补救措施;检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违约情况,预防对方违约;定期和不定期地总结合同履行情况,汲取教训,提出改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以供参考。同时,法律事务办应会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
五是加大对各类经济纠纷的处理力度。严格实行合同赔偿经济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能、职责和具体奖惩考核标准。
六是加强合同归档管理工作。合同原件的保管非常重要,这不但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法律调解和法律诉讼最有力的原始证据。在做好一般经济类合同归档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涉及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合同保管,应执行严格的归档查阅审批制度,防止泄露重要的内部信息,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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