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耗子”赚差额5万获刑3年
2007-01-31 20:00:59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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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记者徐亮通讯员高爱国报道近年来,龙岗辖区窃电案件及盗剪电力设施案件十分猖獗,每年因窃电及盗剪电力设施造成的损失巨大。为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龙岗供电局充分借助高科技手段和先进设备,加强了在反窃电及反盗剪电力设备等工作上的力度,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去年全年查处窃电案件141宗,追补电费本金693.7351万元,违约使用电费2014.351万元,并通过公安机关向法院移送了一批案件。
记者从龙岗区人民法院已审结的一批涉及窃电及盗剪电力设施的案件看到,被告李某,私自改动电表装置盗窃国家电能,一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原来,被告人李某将其所承包的坪地开达制品厂房陆续分租给另外六个厂家,并在原有的一个总电表的基础上,在该六个厂房各设置了一个小电表,然后私自改动总电表装置,致使总电表读数远远少于实际消耗的电费后,每月从该六厂收取实际消耗的电费后,再按被改动的总电表读数向供电所缴纳电费,从中赚取了电费差额5万多元,直至去年4月25日被抓获。
记者从龙岗区人民法院已审结的一批涉及窃电及盗剪电力设施的案件看到,被告李某,私自改动电表装置盗窃国家电能,一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原来,被告人李某将其所承包的坪地开达制品厂房陆续分租给另外六个厂家,并在原有的一个总电表的基础上,在该六个厂房各设置了一个小电表,然后私自改动总电表装置,致使总电表读数远远少于实际消耗的电费后,每月从该六厂收取实际消耗的电费后,再按被改动的总电表读数向供电所缴纳电费,从中赚取了电费差额5万多元,直至去年4月25日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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