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挂了高压线 触电农民获赔23万元
2007-01-17 11:27:41 来源:三峡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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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商报讯(记者杨青 通讯员陈国锋)夷陵区一男子在高压线下钓鱼,结果被电击烧成重伤。1月15日,夷陵区法院判决该区供电公司赔偿青年农民黄某各项经济损失23万多元。16日,被告提出上诉。
2006年5月12日,家住小溪塔街道办事处某村的黄某和父亲一行5人准备到邻村的一水库钓鱼。当行走至该村农户易某家门口时,看见易某家坎下有一水坑。黄某即站在水坑外沿的堤上,抽出竿子准备钓鱼,不慎碰到了上方的高压线,黄某被击倒并燃烧,同行的人立即扑火。黄某被送往医院抢救,他的烧伤面积为45%。经医院治疗后,黄某伤情经过湖北夷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9级伤残,后期治疗费还需5万元。
2006年10月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夷陵区供电公司赔偿32万多元。法院在调查后认为夷陵区供电公司所架设的高压线有违反电力行业运行规程的地方,但是黄某在高压线下垂钓,应当预见危险,黄某主观上也有过错。依照过失相抵规则,法院遂做出以上判决。
2006年5月12日,家住小溪塔街道办事处某村的黄某和父亲一行5人准备到邻村的一水库钓鱼。当行走至该村农户易某家门口时,看见易某家坎下有一水坑。黄某即站在水坑外沿的堤上,抽出竿子准备钓鱼,不慎碰到了上方的高压线,黄某被击倒并燃烧,同行的人立即扑火。黄某被送往医院抢救,他的烧伤面积为45%。经医院治疗后,黄某伤情经过湖北夷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9级伤残,后期治疗费还需5万元。
2006年10月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夷陵区供电公司赔偿32万多元。法院在调查后认为夷陵区供电公司所架设的高压线有违反电力行业运行规程的地方,但是黄某在高压线下垂钓,应当预见危险,黄某主观上也有过错。依照过失相抵规则,法院遂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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