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势清欠 律师助攻 孝感市区供电公司回收历欠电费
2007-01-19 14:09:37 来源:荆楚电力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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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湖北省孝感市区供电公司从2006年起,请被聘为法律顾问的两位执业律师参加公司月度市场营销分析会,委托清收历欠电费,会有什么效用呢?
法律顾问不是供电企业的“花瓶”,而是维护企业权益的利剑。
倍增电费毁约成本
2006年是全国法院民事案件“执行年”。威震孝感的“第一执行案”是中铁四局集团第二有限公司拖欠电费案。
该公司注册地在安徽省阜阳市。2001年该公司中标孝感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剪彩竣工之日,却是该公司丢下5万元电费连夜蒸发之时,其去向不明。
孝感市区供电公司聘请律师出马,一纸诉状,把中铁四局集团第二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判被告支付电费及相关违约、诉讼费用,对其强制执行。
孝感市区供电公司营销人员与法官、律师追讨被告电费,却在被告的注册地吃了“闭门羹”。他们靠着执行的韧劲,辗转鄂、皖两省千里追逃,终于在宜昌三峡工程工地抓住了逃匿4年的被告。
2006年9月,孝感审判机关把决战“执行年”的首项成果 执行被告5万元历欠电费交还给债主市区供电公司。
然而,被告以为能毁约逃避电费的侥幸心理导致的结果是,其被执行的电费及违约金、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法院执行费、追逃差旅费合计25万元。其恶意拖欠成5倍地增加毁约成本。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同样适用于类似清算历欠电费的民事案件。被告被迫吞下拖欠电费依法支付这笔倍增的诉讼成本的“苦果”。
中铁四局第二有限公司“孝感电费案”的强制执行堪称“执行经典”,名扬荆楚,威震孝感。
庭外和解的效用
孝感市某市场开发中心历欠电费7.6万元,以“电表有问题,线路有毛病”为理由,一次次搪塞供电营抄人员,想赖掉这笔电费债务,成为一根电费拖欠“腊骨头”。
2006年9月,市区供电公司的两位律师登门拜访这家市场开发中心,向其法人代表递送清算历欠电费的律师函与诉讼状,告之拖欠电费要上法庭,又出示“中铁四局集团第二有限公司电费案”的执行结果。
“一听说被起诉,市场开发中心的负责人心就慌了。”当时在场的供电营销人员说,“该中心要求律师庭外和解,当月就向市区供电公司结算了历欠电费。”
非诉讼清收电费,给了被告减轻诉讼成本的好处,又起了“欠债必还”的警示作用。
有情切割电费债务
孝感市五金交化公司破产了。但是该公司代收的宿舍区63户居民的158705.90元电费却不能“一破了之”。因为这是公私分明、性质不同的债务。
市区供电公司采纳律师建议,理顺与63户居民的供用电合约关系,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建立一个破产企业职工生活用电的良性互动机制。于是,市区供电公司与63户居民平等自愿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生活用电合同。12月11日,原五金公司历欠电费结帐。
孝感市某国有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市政府两次专题会议讨论其进入破产程序。该公司18处商品居住区的2700多户业主、近万居民近四年的生活用电电费,被该公司代收挪用。业主多次上访市政府,要求该公司要为他们缴清电费,安心用电。市区供电公司采纳律师建议,为了这家房地产企业没有推卸偿还业主电费的余地,重新理清与业主用电关系,并依法向市政府提出“业主生活用电电费是私人财产,应从该公司破产债务中剥离,先行支付偿还。”市政府改变了“地产公司破产把电费债权作为一般债权按一般顺序偿还”的初衷,协调支付了25万元的历欠电费。这样,市区公司对2700余家业主进行户表改造,直抄到户,业主用上“放心电”了。
孝感市区供电公司清收历欠电费,从“跑遍千街万巷,走遍千家万户,吃尽千辛万苦,想尽千方百计,说尽千言万语”的“万千”求讨式的守势清电费,到攻守兼备的“律师助攻”。虽然律师助攻啃下的是几根拖欠电费的“腊骨头”,但是发挥了事半功倍的“示范效应”。2006年,市区供电公司清收历欠电费户720家,结算历欠电费77.74万元,同时,回收市区51111家用电客户的电费25232.55万元,实现孝感市区用电83年电费”双结零”的历史性突破。
法律顾问不是供电企业的“花瓶”,而是维护企业权益的利剑。
倍增电费毁约成本
2006年是全国法院民事案件“执行年”。威震孝感的“第一执行案”是中铁四局集团第二有限公司拖欠电费案。
该公司注册地在安徽省阜阳市。2001年该公司中标孝感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剪彩竣工之日,却是该公司丢下5万元电费连夜蒸发之时,其去向不明。
孝感市区供电公司聘请律师出马,一纸诉状,把中铁四局集团第二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判被告支付电费及相关违约、诉讼费用,对其强制执行。
孝感市区供电公司营销人员与法官、律师追讨被告电费,却在被告的注册地吃了“闭门羹”。他们靠着执行的韧劲,辗转鄂、皖两省千里追逃,终于在宜昌三峡工程工地抓住了逃匿4年的被告。
2006年9月,孝感审判机关把决战“执行年”的首项成果 执行被告5万元历欠电费交还给债主市区供电公司。
然而,被告以为能毁约逃避电费的侥幸心理导致的结果是,其被执行的电费及违约金、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法院执行费、追逃差旅费合计25万元。其恶意拖欠成5倍地增加毁约成本。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同样适用于类似清算历欠电费的民事案件。被告被迫吞下拖欠电费依法支付这笔倍增的诉讼成本的“苦果”。
中铁四局第二有限公司“孝感电费案”的强制执行堪称“执行经典”,名扬荆楚,威震孝感。
庭外和解的效用
孝感市某市场开发中心历欠电费7.6万元,以“电表有问题,线路有毛病”为理由,一次次搪塞供电营抄人员,想赖掉这笔电费债务,成为一根电费拖欠“腊骨头”。
2006年9月,市区供电公司的两位律师登门拜访这家市场开发中心,向其法人代表递送清算历欠电费的律师函与诉讼状,告之拖欠电费要上法庭,又出示“中铁四局集团第二有限公司电费案”的执行结果。
“一听说被起诉,市场开发中心的负责人心就慌了。”当时在场的供电营销人员说,“该中心要求律师庭外和解,当月就向市区供电公司结算了历欠电费。”
非诉讼清收电费,给了被告减轻诉讼成本的好处,又起了“欠债必还”的警示作用。
有情切割电费债务
孝感市五金交化公司破产了。但是该公司代收的宿舍区63户居民的158705.90元电费却不能“一破了之”。因为这是公私分明、性质不同的债务。
市区供电公司采纳律师建议,理顺与63户居民的供用电合约关系,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建立一个破产企业职工生活用电的良性互动机制。于是,市区供电公司与63户居民平等自愿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生活用电合同。12月11日,原五金公司历欠电费结帐。
孝感市某国有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市政府两次专题会议讨论其进入破产程序。该公司18处商品居住区的2700多户业主、近万居民近四年的生活用电电费,被该公司代收挪用。业主多次上访市政府,要求该公司要为他们缴清电费,安心用电。市区供电公司采纳律师建议,为了这家房地产企业没有推卸偿还业主电费的余地,重新理清与业主用电关系,并依法向市政府提出“业主生活用电电费是私人财产,应从该公司破产债务中剥离,先行支付偿还。”市政府改变了“地产公司破产把电费债权作为一般债权按一般顺序偿还”的初衷,协调支付了25万元的历欠电费。这样,市区公司对2700余家业主进行户表改造,直抄到户,业主用上“放心电”了。
孝感市区供电公司清收历欠电费,从“跑遍千街万巷,走遍千家万户,吃尽千辛万苦,想尽千方百计,说尽千言万语”的“万千”求讨式的守势清电费,到攻守兼备的“律师助攻”。虽然律师助攻啃下的是几根拖欠电费的“腊骨头”,但是发挥了事半功倍的“示范效应”。2006年,市区供电公司清收历欠电费户720家,结算历欠电费77.74万元,同时,回收市区51111家用电客户的电费25232.55万元,实现孝感市区用电83年电费”双结零”的历史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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