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法律武器 德化供电公司两千多万元陈欠电费案终审获胜
2006-12-21 08:54:34 来源:国家电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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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杨辉耀 陈珍妮) “被告隆泰公司、天鸿泰富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尚欠原告德化供电公司的电费22407237.96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2月15日,随着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槌定音,德化供电公司诉泉州隆泰化工有限公司、德化天鸿泰富化工有限公司及德化县国有电力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有了终审判决。
泉州隆泰化工有限公司自与德化供电公司签订了供电合同以来,长期未依法交纳电费,累积金额已达数千万。经德化供电公司多次催缴,该公司虽然出具了《还款计划书》和《新还款计划书》,但实际上并未真正完全履行。德化供电公司随即要求对方确定担保人。2005年10月11日,德化供电公司与隆泰公司、天鸿泰富公司、德化电力投资公司共同签订了《关于泉州隆泰化工有限公司旧欠电费的协议》,约定由天鸿泰富公司对隆泰公司的《还款计划书》和《新还款计划书》承接履行,德化电力投资公司同意继续提供担保。2005年11月1日,泉州隆泰公司再次向德化供电公司提交《关于请求延迟偿还原隆泰公司旧欠电费的报告》,德化供电公司不同意,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随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生效,巨额陈欠电费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据了解,德化供电公司在今后电费回收工作中,将继续依靠法律武器,确保电费“颗粒归仓”。
泉州隆泰化工有限公司自与德化供电公司签订了供电合同以来,长期未依法交纳电费,累积金额已达数千万。经德化供电公司多次催缴,该公司虽然出具了《还款计划书》和《新还款计划书》,但实际上并未真正完全履行。德化供电公司随即要求对方确定担保人。2005年10月11日,德化供电公司与隆泰公司、天鸿泰富公司、德化电力投资公司共同签订了《关于泉州隆泰化工有限公司旧欠电费的协议》,约定由天鸿泰富公司对隆泰公司的《还款计划书》和《新还款计划书》承接履行,德化电力投资公司同意继续提供担保。2005年11月1日,泉州隆泰公司再次向德化供电公司提交《关于请求延迟偿还原隆泰公司旧欠电费的报告》,德化供电公司不同意,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随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生效,巨额陈欠电费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据了解,德化供电公司在今后电费回收工作中,将继续依靠法律武器,确保电费“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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