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首家出台《电力设施保护办法》
2006-12-22 11:09:01 来源:宝鸡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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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侯晓刚
12月19日上午,宝鸡市政府召开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宝鸡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近期将以市长令的形式正式颁布,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陕西省第一家由地市级政府正式出台的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是“爱电日”活动在宝鸡结出的又一硕果。
近年来,宝鸡市乃至全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现象比较普遍,为了保护电力设施、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宝鸡供电局作了大量工作,特别是该局向社会提供的“一保客户满意、二保政府放心”的“二保”优质服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的广泛认可和信任。为在全市建立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长效机制,早在去年宝鸡“爱电日”活动期间,宝鸡供电局就积极向宝鸡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沟通,建议尽快出台关于加强电力设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该局积极配合宝鸡市政府法制办,以《电力法》、《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经过大量的调研考察,结合宝鸡实际,于今年10月底完成了《宝鸡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起草工作。11月8日,宝鸡市政府法制办召集市工交办、公安局、城建局、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对《宝鸡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并在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完善修订,正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宝鸡是一个爱电的城市。多年来,宝鸡市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在全国首倡开展“爱电日”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爱电、节电、保护电力设施、支持电力发展的良好氛围。此次《宝鸡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妥善解决电力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落实责任,更好地保障电网的运行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和法规保障。
12月19日上午,宝鸡市政府召开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宝鸡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近期将以市长令的形式正式颁布,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陕西省第一家由地市级政府正式出台的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是“爱电日”活动在宝鸡结出的又一硕果。
近年来,宝鸡市乃至全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现象比较普遍,为了保护电力设施、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宝鸡供电局作了大量工作,特别是该局向社会提供的“一保客户满意、二保政府放心”的“二保”优质服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的广泛认可和信任。为在全市建立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长效机制,早在去年宝鸡“爱电日”活动期间,宝鸡供电局就积极向宝鸡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沟通,建议尽快出台关于加强电力设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该局积极配合宝鸡市政府法制办,以《电力法》、《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经过大量的调研考察,结合宝鸡实际,于今年10月底完成了《宝鸡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起草工作。11月8日,宝鸡市政府法制办召集市工交办、公安局、城建局、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对《宝鸡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并在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完善修订,正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宝鸡是一个爱电的城市。多年来,宝鸡市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在全国首倡开展“爱电日”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爱电、节电、保护电力设施、支持电力发展的良好氛围。此次《宝鸡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妥善解决电力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落实责任,更好地保障电网的运行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和法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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