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电力设施再“受伤”
2006-12-25 15:02:21 来源:河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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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随着冬闲季节的来临,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进入高发季节。在此,笔者向相关单位提个醒,希望高度重视电力设施防盗工作,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莫让电力设施再“受伤”。
近年来,随着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一路飙升,一些犯罪分子把电力设施视为“露天银行”,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不惜铤而走险,顶风作案,给国家、企业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据专业人士介绍,铁塔塔材被拆盗后一旦发生倒塔事件,将会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祸及千家万户。低压线路、变压器同样承载着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的重要使命,一旦被盗,对地区经济发展、居民生活将造成严重影响。犯罪分子为了几十、几百块钱,造成的严重后果却是破坏性的、灾难性的!
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打击和遏止盗窃电力设备行为,笔者以为,重点应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实行警企联手管护。要充分依靠各地公安、司法部门,多拳出击,重点打击。二是强化护电责任,对重点区域加强巡视。供电部门要加强护电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提高护电责任意识。要对偏僻地区的线路、塔材及农村排灌线路、变压器进行重点防护。方法上可以采用白天与夜间巡视,平时与突击巡视相结合的方式。三是紧密依靠群众,建立群众护线队伍。电力部门可以通过设立护线基金,发动当地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退伍军人参加护线队。四是实施有效技防措施。如在变压器上安装供电部门特制的防盗螺栓,并将变压器外壳与台架和相关固定变压器的金属物体进行有效焊连,犯罪分子在盗窃时既打不开壳体又无法将变压器推下,等于给变压器安装了双重保护装置。五是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在广大乡村,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知法、守法,增强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这就要求电力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打防并重,并充分发挥群众力量,营造“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保障电力运行安全和社会稳定。 (记者高文昌 通讯员李毅)
近年来,随着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一路飙升,一些犯罪分子把电力设施视为“露天银行”,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不惜铤而走险,顶风作案,给国家、企业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据专业人士介绍,铁塔塔材被拆盗后一旦发生倒塔事件,将会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祸及千家万户。低压线路、变压器同样承载着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的重要使命,一旦被盗,对地区经济发展、居民生活将造成严重影响。犯罪分子为了几十、几百块钱,造成的严重后果却是破坏性的、灾难性的!
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打击和遏止盗窃电力设备行为,笔者以为,重点应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实行警企联手管护。要充分依靠各地公安、司法部门,多拳出击,重点打击。二是强化护电责任,对重点区域加强巡视。供电部门要加强护电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提高护电责任意识。要对偏僻地区的线路、塔材及农村排灌线路、变压器进行重点防护。方法上可以采用白天与夜间巡视,平时与突击巡视相结合的方式。三是紧密依靠群众,建立群众护线队伍。电力部门可以通过设立护线基金,发动当地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退伍军人参加护线队。四是实施有效技防措施。如在变压器上安装供电部门特制的防盗螺栓,并将变压器外壳与台架和相关固定变压器的金属物体进行有效焊连,犯罪分子在盗窃时既打不开壳体又无法将变压器推下,等于给变压器安装了双重保护装置。五是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在广大乡村,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知法、守法,增强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这就要求电力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打防并重,并充分发挥群众力量,营造“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保障电力运行安全和社会稳定。 (记者高文昌 通讯员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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