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别人偷电心理不平衡自己也偷电
2006-12-12 09:20:39 来源:彭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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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 (记者 朱静 通讯员 郑洪杰) 近年来,窃电现象比较普遍,窃电手段之高明,窃电数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一年因窃电损失就达几十亿元,给国家和电力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同时窃电的社会危害性也很大,因窃电造成变压器、线路烧坏,大小停电事故时有发生,甚至引发民事纠纷、治安、火灾、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既然窃电问题是一种侵占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为什么这些年来仍不断蔓延、屡禁不止呢?
窃电有其产生的社会根源和历史背景,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仅从窃电者的心态来看,也呈现出不同类型和不同的诱发因素。
心态之一:法律意识淡薄,“窃电不为窃”
《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中虽然明文规定了禁止窃电,但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时间较迟,加之该法律的宣传基本依靠电力企业来做,因此不少人对其知之不多,甚至在一些人心目中认为“窃电不为窃”。
但事实上,盗窃电能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盗窃行为一旦被查获,窃电者面对的将是经济处罚和法律的制裁,重者可锒铛入狱。我市每年都有几人或几十人因窃电或盗窃电力设施被拘留或判刑。2004年3月沛县一起窃电案中8人被捕;2005年,睢宁11人因窃电或盗窃电力设施被捕或判刑。
心态之二:藐视法律,“就是为了钱”
一些人也知道窃电违法,但是由于利欲熏心,藐视法律,看重个人或部门利益,铤而走险。窃电从最初乡镇的小作坊、小炼钢、小加工业,逐步转移和发展到城市餐饮、娱乐、洗浴、商场等行业。而窃电主体多为个体经营业主或个人承包户。他们以窃电作为减少成本开支的重要途径,个人是直接受益者,窃电就是为了追求更大利润。
已给居民和个体经营者窃电45起的窃电专业户陈某在被批准逮捕后交代说:之所以干这行,就是为了钱,干一个少的500元,多的几千元。起初很害怕,干的次数多了,胆子就大了。干这么几年了也没出事,没想到这次被逮着了。
心态之三:不偷白不偷,偷了也白偷
今年6月,市西供电公司来了位特殊的女用户,直言要与公司总经理面谈。被接见后她主动告知了自己的窃电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理,并请求保密。下面是她的自诉:
我住在风华园,是大学老师。其实我也不缺钱,起初也没有偷电的意识。可是,我的邻居用的家电很多,一年四季白天黑夜开空调,但是缴的电费却比我还少一半。我起初也想,他家肯定偷电了,看着吧,早晚要被查到。但是,一年下来了,人家还是没事。我心理就不平衡了,你凭什么偷,你偷我也偷,就这样我找人改了电表。现在你们查得严,处罚厉害,我感觉这样下去早晚要出事,不仅要补缴所有电费,重要的是名誉受损失,我是人民教师,丢不起人呀!
类似该女士的窃电心态十分普遍。在今年查获的窃电者中,一名家住阳光花园的妇女公开说,偷电多了去了,人家偷咱才偷的,要处罚都处罚,俺家楼上就偷电。由此可见,部分窃电者贪占小便宜和受他人影响而窃电,是步入误区的一个原因。
不论窃电的心态如何,其行为都是违法,其结局也只有一个:难逃法律的制裁。
窃电有其产生的社会根源和历史背景,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仅从窃电者的心态来看,也呈现出不同类型和不同的诱发因素。
心态之一:法律意识淡薄,“窃电不为窃”
《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中虽然明文规定了禁止窃电,但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时间较迟,加之该法律的宣传基本依靠电力企业来做,因此不少人对其知之不多,甚至在一些人心目中认为“窃电不为窃”。
但事实上,盗窃电能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盗窃行为一旦被查获,窃电者面对的将是经济处罚和法律的制裁,重者可锒铛入狱。我市每年都有几人或几十人因窃电或盗窃电力设施被拘留或判刑。2004年3月沛县一起窃电案中8人被捕;2005年,睢宁11人因窃电或盗窃电力设施被捕或判刑。
心态之二:藐视法律,“就是为了钱”
一些人也知道窃电违法,但是由于利欲熏心,藐视法律,看重个人或部门利益,铤而走险。窃电从最初乡镇的小作坊、小炼钢、小加工业,逐步转移和发展到城市餐饮、娱乐、洗浴、商场等行业。而窃电主体多为个体经营业主或个人承包户。他们以窃电作为减少成本开支的重要途径,个人是直接受益者,窃电就是为了追求更大利润。
已给居民和个体经营者窃电45起的窃电专业户陈某在被批准逮捕后交代说:之所以干这行,就是为了钱,干一个少的500元,多的几千元。起初很害怕,干的次数多了,胆子就大了。干这么几年了也没出事,没想到这次被逮着了。
心态之三:不偷白不偷,偷了也白偷
今年6月,市西供电公司来了位特殊的女用户,直言要与公司总经理面谈。被接见后她主动告知了自己的窃电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理,并请求保密。下面是她的自诉:
我住在风华园,是大学老师。其实我也不缺钱,起初也没有偷电的意识。可是,我的邻居用的家电很多,一年四季白天黑夜开空调,但是缴的电费却比我还少一半。我起初也想,他家肯定偷电了,看着吧,早晚要被查到。但是,一年下来了,人家还是没事。我心理就不平衡了,你凭什么偷,你偷我也偷,就这样我找人改了电表。现在你们查得严,处罚厉害,我感觉这样下去早晚要出事,不仅要补缴所有电费,重要的是名誉受损失,我是人民教师,丢不起人呀!
类似该女士的窃电心态十分普遍。在今年查获的窃电者中,一名家住阳光花园的妇女公开说,偷电多了去了,人家偷咱才偷的,要处罚都处罚,俺家楼上就偷电。由此可见,部分窃电者贪占小便宜和受他人影响而窃电,是步入误区的一个原因。
不论窃电的心态如何,其行为都是违法,其结局也只有一个: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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