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宣判一起特大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案件
2006-11-15 10:15:44 来源:宁夏日报
A-
A+
电力18讯: 近日,曾流窜宁夏固原、甘肃平凉等地,大肆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盗窃铁轨、案值达百万元的特大案件在固原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林某等11人被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收购赃物罪判刑,林某一审被判处死缓,其余10名案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到1年的徒刑。
固原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10月11日晚,林某、张某等4人乘坐出租车,携带作案工具,窜至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某村,将一农户家安装在麦场的一台机井变压器拆卸,盗走里面的铜线圈,卖给废品收购站,使变压器损坏不能使用,造成经济损失5850元。之后,林某等人采用同样手段,先后流窜于原州区彭堡镇、张易镇、开城镇、中河乡,盗窃破坏各种变压器30多台,案值20余万元。
2005年6月17日晚,林某伙同赵某等6人又流窜至平凉市崆峒区某村泵站,将平凉电厂的一台机井变压器拆卸,盗走里面的铜线圈,使价值3.9万元的变压器被损坏。同年7月3日晚,林某等人又窜至平凉市崆峒区某沙石厂,盗割电缆线2100米,被破坏的电缆线价值8300元。2005年7月9日至9月4日晚,林某等人先后8次窜至甘肃省平凉市某公司在峡门沟高压输电线的路段,盗割10千伏六芯钢绞裸铝线共计3600米,被破坏的铝线总价值41万余元。2004年7月开始,林某等人先后到平凉电厂发电公司铁路专用线铁轨处、平凉某公司仓库等单位,盗窃铁轨、电缆、钢管、铁路专用线铁轨拉杆、铁路专用线铁轨卡子等物品,价值近万元。
法院同时还查明,林某、叶某、陈某、李某曾因诈骗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被判过刑,系累犯。(记者 任建中)
固原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10月11日晚,林某、张某等4人乘坐出租车,携带作案工具,窜至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某村,将一农户家安装在麦场的一台机井变压器拆卸,盗走里面的铜线圈,卖给废品收购站,使变压器损坏不能使用,造成经济损失5850元。之后,林某等人采用同样手段,先后流窜于原州区彭堡镇、张易镇、开城镇、中河乡,盗窃破坏各种变压器30多台,案值20余万元。
2005年6月17日晚,林某伙同赵某等6人又流窜至平凉市崆峒区某村泵站,将平凉电厂的一台机井变压器拆卸,盗走里面的铜线圈,使价值3.9万元的变压器被损坏。同年7月3日晚,林某等人又窜至平凉市崆峒区某沙石厂,盗割电缆线2100米,被破坏的电缆线价值8300元。2005年7月9日至9月4日晚,林某等人先后8次窜至甘肃省平凉市某公司在峡门沟高压输电线的路段,盗割10千伏六芯钢绞裸铝线共计3600米,被破坏的铝线总价值41万余元。2004年7月开始,林某等人先后到平凉电厂发电公司铁路专用线铁轨处、平凉某公司仓库等单位,盗窃铁轨、电缆、钢管、铁路专用线铁轨拉杆、铁路专用线铁轨卡子等物品,价值近万元。
法院同时还查明,林某、叶某、陈某、李某曾因诈骗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被判过刑,系累犯。(记者 任建中)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