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电线坠地击死两人 电工疏忽后悔迟
2006-11-08 14:59:29 来源:现代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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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高压电线由于老化而坠地,接到报告后的管片电工未能及时前往处理,从而酿成路过的两村民被电击身亡的重大事故。日前,该电工孙某被凤阳县人民法院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
凤阳县城西乡卫前村电网属该县农网改造范围,但由于多种原因致使改造工程一直未启动,部分电线由于年久失修而存在安全隐患。2005年8月6日下午1时许,该村村民许某发现经过自家门前的220伏供电线路断落在地,两根电线的绝缘层已经脱落。看到坠在地上的电线裸露部分冒着火花,徐某当即向该村村主任赵某反映,赵随即打电话将情况向负责该区的农电工孙某报告。此时,孙某正和一同事在检修另一村庄的变压器,接到报告后,孙某未及时赶往事发地点采取措施处理坠地电线,也未将电线坠地情况向上级汇报。至下午6时许孙某赶到现场时,村民徐某的丈夫王某、儿子王某某在回家途中因触及断落在地的电线而遭电击身亡。案发后,凤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共赔偿各项费用2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第八项规定:“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孙某作为供电企业的职工,由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从而酿成两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鉴于孙某在案发后认罪态度积极,且该案的民事赔偿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可对孙某从轻处罚。(高建业)
凤阳县城西乡卫前村电网属该县农网改造范围,但由于多种原因致使改造工程一直未启动,部分电线由于年久失修而存在安全隐患。2005年8月6日下午1时许,该村村民许某发现经过自家门前的220伏供电线路断落在地,两根电线的绝缘层已经脱落。看到坠在地上的电线裸露部分冒着火花,徐某当即向该村村主任赵某反映,赵随即打电话将情况向负责该区的农电工孙某报告。此时,孙某正和一同事在检修另一村庄的变压器,接到报告后,孙某未及时赶往事发地点采取措施处理坠地电线,也未将电线坠地情况向上级汇报。至下午6时许孙某赶到现场时,村民徐某的丈夫王某、儿子王某某在回家途中因触及断落在地的电线而遭电击身亡。案发后,凤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共赔偿各项费用2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第八项规定:“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孙某作为供电企业的职工,由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从而酿成两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鉴于孙某在案发后认罪态度积极,且该案的民事赔偿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可对孙某从轻处罚。(高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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