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重大窃电户被移送检察院起诉
2006-11-09 15:09: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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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日前,福建省南安市公安局和南安电力公司查处的“7、5”华荣塑料有限公司窃电案侦查结束,正式移送南安市检察院,南安电力公司追诉被窃电费损失258470元及其违约使用电费775410元。
“闪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泉州局采取“抓大不放小、处新不遗旧”的原则,强化各供电公司、代管县电力公司整体作战意识,加强警企配合,挖旧案,打现行,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用电、依法用电的法制环境。2006年7月5日,南安电力公司城关片区用电检查人员对美林变电站工业线进行检查时,发现美林变电站工业线供电的福建省华荣塑料有限公司所使用的400千伏安变压器的配变计量装置有功表转速偏慢,在用户代表在场配合下进行开箱检查,发现有功电能表B相电流进线有人为折断的痕迹,属于窃电行为。检查人员立即向南安电力公司保卫科报告,并向南安市公安局溪美刑警中队报案,溪美刑警中队接到报案后赶赴现场和南安电力公司保卫干部一起对计量箱进行拍照取证,并对计量箱进行加封。随后,计量箱被送到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痕迹检验,检验认定:“送检计时箱内DTF32型有功复费度电度表下端电度表下端绿色导线有人为破坏痕迹,其断头面系钳剪类工具作用形成”。经对专用变压器电能计量装置进行鉴定,计量装置B相电流互感器与电能表之间的进线断开,造成在实际负荷平衡的情况下少计1/3电量。
经查该用户用电清单显示:该用户自2005年10月份以后用电量明显下降,故认定窃电时间从2005年11月至2006年7月,窃电电量487680千瓦时,应补电费258470元,应收违约使用电费775410元。
目前,该用户法人代表已被公安机关刑拘,并移送到检察院提起诉讼。(徐良军)
“闪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泉州局采取“抓大不放小、处新不遗旧”的原则,强化各供电公司、代管县电力公司整体作战意识,加强警企配合,挖旧案,打现行,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用电、依法用电的法制环境。2006年7月5日,南安电力公司城关片区用电检查人员对美林变电站工业线进行检查时,发现美林变电站工业线供电的福建省华荣塑料有限公司所使用的400千伏安变压器的配变计量装置有功表转速偏慢,在用户代表在场配合下进行开箱检查,发现有功电能表B相电流进线有人为折断的痕迹,属于窃电行为。检查人员立即向南安电力公司保卫科报告,并向南安市公安局溪美刑警中队报案,溪美刑警中队接到报案后赶赴现场和南安电力公司保卫干部一起对计量箱进行拍照取证,并对计量箱进行加封。随后,计量箱被送到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痕迹检验,检验认定:“送检计时箱内DTF32型有功复费度电度表下端电度表下端绿色导线有人为破坏痕迹,其断头面系钳剪类工具作用形成”。经对专用变压器电能计量装置进行鉴定,计量装置B相电流互感器与电能表之间的进线断开,造成在实际负荷平衡的情况下少计1/3电量。
经查该用户用电清单显示:该用户自2005年10月份以后用电量明显下降,故认定窃电时间从2005年11月至2006年7月,窃电电量487680千瓦时,应补电费258470元,应收违约使用电费775410元。
目前,该用户法人代表已被公安机关刑拘,并移送到检察院提起诉讼。(徐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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