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法律风险:县级供电企业的“必修课”
2006-10-25 13:55:24 来源:湖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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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胡东成
农村电力资产移交供电公司后,县级供电企业不仅工作量成倍增长,不安全因素也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是,供电企业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也相应增加。
实际上,此类法律风险在农电体制改革前就已经存在,只是那时乡镇特有的行政管理权让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笔者曾听说过这样一件事:由于某电管站管理不善,一农民的孩子被电击伤。当这位农民找村里索要赔偿时,村领导说,你看村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你就随便拿吧,要赔,那只有把我老婆赔你们了。呵呵,听了之后觉得可笑么?但当时的确有这样的事!话又说回来,此事要是放在现如今,供电企业一旦摊上这事儿,不“放血”几乎是不可能的。
吃一堑,长一智。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值得县级供电企业探讨和研究。
任何事情都要争取最好的可能,也要从最坏处着想;只有从最坏处着想,才有可能争取最好的结果。以德谋事是最高境界,但在当前复杂的情况下,什么时候也不能忽视和放弃法律的底线。
在法律事务中,要讲规矩,还要讲公平公正。当前,电网企业的资产名义上属于省、市电力公司,但实际上较多的是分布在市级、县级供电公司;在省市级供电公司层面,其资产还相对比较集中,容易得到保护;而在县级供电企业,由于其资产较为分散,侵害他人或被他人侵害的可能性就更大一些,处理起来难度也更大。如此说来,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就应成为县级供电企业的“必修课”。
争取自身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在县级供电企业显得更紧迫、更重要。特别是对于《电力法》中没有明晰表述的如钓鱼、违章用电引起的人身触电等,常被误认为是电力运行事故,而让供电企业深陷其中。如此种种,如果有言在先,事前与当事人签订了责任协议,至少可以减轻自身这类案件的法律责任。
让人遗憾的是,我们的一些供电企业负责人,对自身的权益屡屡被人侵害却不当回事,甚至压根儿就没有去要求对方赔偿的概念,似乎出了事就是自己的责任,给予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树障房障、电杆被撞、电力设施被盗等等,是供电企业一个不小的法律风险“漏斗”,而每年供电企业用于“补漏”的费用是个不小的数目。据大冶供电公司统计,自2005年出台《供电保险事故索赔事故申报管理办法》以来,当年该公司就向保险公司追回赔偿77万元,2006年上半年赔偿50万余元,为企业节约了大笔的成本。该公司办理索赔的人员懊悔地说:“我们醒得太晚了,不知让保险公司占了我们多少便宜。”而更让人惋惜的是,至今一旦发生此类侵害时,一些单位还是一个劲地伸手向上要、向内挖哩!
农村电力资产移交供电公司后,县级供电企业不仅工作量成倍增长,不安全因素也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是,供电企业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也相应增加。
实际上,此类法律风险在农电体制改革前就已经存在,只是那时乡镇特有的行政管理权让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笔者曾听说过这样一件事:由于某电管站管理不善,一农民的孩子被电击伤。当这位农民找村里索要赔偿时,村领导说,你看村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你就随便拿吧,要赔,那只有把我老婆赔你们了。呵呵,听了之后觉得可笑么?但当时的确有这样的事!话又说回来,此事要是放在现如今,供电企业一旦摊上这事儿,不“放血”几乎是不可能的。
吃一堑,长一智。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值得县级供电企业探讨和研究。
任何事情都要争取最好的可能,也要从最坏处着想;只有从最坏处着想,才有可能争取最好的结果。以德谋事是最高境界,但在当前复杂的情况下,什么时候也不能忽视和放弃法律的底线。
在法律事务中,要讲规矩,还要讲公平公正。当前,电网企业的资产名义上属于省、市电力公司,但实际上较多的是分布在市级、县级供电公司;在省市级供电公司层面,其资产还相对比较集中,容易得到保护;而在县级供电企业,由于其资产较为分散,侵害他人或被他人侵害的可能性就更大一些,处理起来难度也更大。如此说来,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就应成为县级供电企业的“必修课”。
争取自身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在县级供电企业显得更紧迫、更重要。特别是对于《电力法》中没有明晰表述的如钓鱼、违章用电引起的人身触电等,常被误认为是电力运行事故,而让供电企业深陷其中。如此种种,如果有言在先,事前与当事人签订了责任协议,至少可以减轻自身这类案件的法律责任。
让人遗憾的是,我们的一些供电企业负责人,对自身的权益屡屡被人侵害却不当回事,甚至压根儿就没有去要求对方赔偿的概念,似乎出了事就是自己的责任,给予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树障房障、电杆被撞、电力设施被盗等等,是供电企业一个不小的法律风险“漏斗”,而每年供电企业用于“补漏”的费用是个不小的数目。据大冶供电公司统计,自2005年出台《供电保险事故索赔事故申报管理办法》以来,当年该公司就向保险公司追回赔偿77万元,2006年上半年赔偿50万余元,为企业节约了大笔的成本。该公司办理索赔的人员懊悔地说:“我们醒得太晚了,不知让保险公司占了我们多少便宜。”而更让人惋惜的是,至今一旦发生此类侵害时,一些单位还是一个劲地伸手向上要、向内挖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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