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电力设施保护之经验谈
2006-10-25 14:22:27 来源:湖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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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湖北省电力公司电力设施保护江浙考察组
9月18日至24日,省电力公司电力设施保护考察小组一行9人,到江苏、浙江两省,对其政企分开后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了考察,感到他们在外建政企合作长效机制、内立分兵把口责任追究制度方面,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
一、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促使电力主管部门和相关权力部门依法行使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公权力,促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护航”常态化。
江、浙两省都明确一名副省长任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办公厅、经委、公安、土地、规划、园林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经委,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成为地方政府议事日程中一件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的例行事务。
浙江省电力公司仍保留省电力工业局的称谓,受政府委托,代行全省电力规划编制、政策研究、办法制定等部分行政职能,机关工作人员经考试和年审的还持有行政执法证件。
江苏省政府日前发文要求,经委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对可能危及电力安全的重大项目及作业要实行行政审批许可制度。(会审前,经贸部门委托供电公司现场勘查、提出意见。)
二、以警电联动为载体,成立电力警务室,建立政企合作长效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建立以警企联动为载体的政企合作长效机制的精神,在江苏省电力公司已逐步落到实处。江苏省公安厅在省电力公司成立了“江苏省公安厅驻省电力公司警务室”,由省公安厅常年派驻一名经保处长和科长来警务室工作,并配备两辆警车和相关办公用品。江苏省电力公司每年付给江苏省公安厅每人6万元的劳务费。同时,该省13个市、31个县也相继成立了电力警务室。
以此为契机,江苏省电力公司着力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与水平。三年来,该公司开展“反窃电”、“打击盗破坏电力设施”等三个专项活动,出警1.3万多人次,破案1180起;协助电力保卫干部处置各类违章侵害电力设施行为1760起,处置暴力和暴力威胁用电检查事件173起;指导电力部门内部整章建制,在落实国务院《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方面走上规范之路。
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争取师出有名,有法可依,营造规范的人文环境。
江浙两省都不失时机地以省政府和办公厅名义,转发了国务院[2006]10号文件。特别是江苏省电力公司在争取以政府名义发出了《关于加强电力保护工作意见》后,又积极向省人大争取地方立法,委托南京大学法律系起草《江苏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条例》,其草案已通过一次讨论,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
四、将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与电力企业文化建设、实施优质服务紧密结合。
我们考察组一到江苏省电力公司接待室,接待人员用的打火机上一边印有国家电网标志,一边就是电力设施保护人人有责的宣传警句。另外还以扑克牌、宣传画、小学生的连环画册、电视台的特别节目、大街小巷的宣传标语、广告牌等形式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营造出一个全民护电的浓厚氛围。
五、企业内部从一把手抓起,从源头抓起,为电网构筑了坚强的人防和技防体系。
江苏省公安厅和江苏省电力公司联合发布了《变电所安全防范规定》、《调度中心和信息中心安全防范规定》;同时江苏省公司制定了《输电线路通道管理规定》等,从输电线路的路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各个环节入手,确保输电线路投运时通道无隐患。
从分兵把口来看,规定各单位一把手为电网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生产技术、保卫、基建、设计等部门就电网安全各负其责。江苏省电力公司一把手反复强调,设计部门不能闭门造车,不能闭着眼睛把线建在房屋之上,否则要终身负责,从而营造了上道工序向下道工序负责,规划设计建设部门向运行单位负责的环境。
六、电力设施保护费用集中使用,集中检查,力求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江浙两省电力设施保护费用从1994年以来,都是按线路每公里若干额度,变电所每座若干额度,电缆每公里额度若干,由省公司每年集中提取。江苏省电力公司这笔专款每年为1700万元,在年初按各地市公司的实际需要拨付80%,下余20%作为机动,留作年底考核:凡专款专用的,予以奖励性返回:未专款专用的,予以扣除,从而调动了基层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湖北省电力公司虽然也在2002年发了文件,明确了标准额度,但计入各市级供电公司的资产经营总成本,使市公司决策者认为可提可不提,反正都是市公司的成本,能扣<
9月18日至24日,省电力公司电力设施保护考察小组一行9人,到江苏、浙江两省,对其政企分开后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了考察,感到他们在外建政企合作长效机制、内立分兵把口责任追究制度方面,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
一、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促使电力主管部门和相关权力部门依法行使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公权力,促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护航”常态化。
江、浙两省都明确一名副省长任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办公厅、经委、公安、土地、规划、园林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经委,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成为地方政府议事日程中一件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的例行事务。
浙江省电力公司仍保留省电力工业局的称谓,受政府委托,代行全省电力规划编制、政策研究、办法制定等部分行政职能,机关工作人员经考试和年审的还持有行政执法证件。
江苏省政府日前发文要求,经委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对可能危及电力安全的重大项目及作业要实行行政审批许可制度。(会审前,经贸部门委托供电公司现场勘查、提出意见。)
二、以警电联动为载体,成立电力警务室,建立政企合作长效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建立以警企联动为载体的政企合作长效机制的精神,在江苏省电力公司已逐步落到实处。江苏省公安厅在省电力公司成立了“江苏省公安厅驻省电力公司警务室”,由省公安厅常年派驻一名经保处长和科长来警务室工作,并配备两辆警车和相关办公用品。江苏省电力公司每年付给江苏省公安厅每人6万元的劳务费。同时,该省13个市、31个县也相继成立了电力警务室。
以此为契机,江苏省电力公司着力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与水平。三年来,该公司开展“反窃电”、“打击盗破坏电力设施”等三个专项活动,出警1.3万多人次,破案1180起;协助电力保卫干部处置各类违章侵害电力设施行为1760起,处置暴力和暴力威胁用电检查事件173起;指导电力部门内部整章建制,在落实国务院《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方面走上规范之路。
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争取师出有名,有法可依,营造规范的人文环境。
江浙两省都不失时机地以省政府和办公厅名义,转发了国务院[2006]10号文件。特别是江苏省电力公司在争取以政府名义发出了《关于加强电力保护工作意见》后,又积极向省人大争取地方立法,委托南京大学法律系起草《江苏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条例》,其草案已通过一次讨论,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
四、将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与电力企业文化建设、实施优质服务紧密结合。
我们考察组一到江苏省电力公司接待室,接待人员用的打火机上一边印有国家电网标志,一边就是电力设施保护人人有责的宣传警句。另外还以扑克牌、宣传画、小学生的连环画册、电视台的特别节目、大街小巷的宣传标语、广告牌等形式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营造出一个全民护电的浓厚氛围。
五、企业内部从一把手抓起,从源头抓起,为电网构筑了坚强的人防和技防体系。
江苏省公安厅和江苏省电力公司联合发布了《变电所安全防范规定》、《调度中心和信息中心安全防范规定》;同时江苏省公司制定了《输电线路通道管理规定》等,从输电线路的路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各个环节入手,确保输电线路投运时通道无隐患。
从分兵把口来看,规定各单位一把手为电网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生产技术、保卫、基建、设计等部门就电网安全各负其责。江苏省电力公司一把手反复强调,设计部门不能闭门造车,不能闭着眼睛把线建在房屋之上,否则要终身负责,从而营造了上道工序向下道工序负责,规划设计建设部门向运行单位负责的环境。
六、电力设施保护费用集中使用,集中检查,力求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江浙两省电力设施保护费用从1994年以来,都是按线路每公里若干额度,变电所每座若干额度,电缆每公里额度若干,由省公司每年集中提取。江苏省电力公司这笔专款每年为1700万元,在年初按各地市公司的实际需要拨付80%,下余20%作为机动,留作年底考核:凡专款专用的,予以奖励性返回:未专款专用的,予以扣除,从而调动了基层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湖北省电力公司虽然也在2002年发了文件,明确了标准额度,但计入各市级供电公司的资产经营总成本,使市公司决策者认为可提可不提,反正都是市公司的成本,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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