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破坏电力设施案两主犯在河南延津县被枪决
2006-10-27 14:44: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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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一年多疯狂作案28起 涉案金额达42万余元
本网讯 流窜于河南、山东境内,在1年多的时间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28起。10月20日,两主犯闫新建、王进忠在河南省延津县被执行枪决。
据了解,案犯闫新建、王进忠及同案犯张永真、赵志红都是山东省东明县人。2003年12月至2005年5月,他们作案于山东、河南两省境内,以正在使用的农排灌溉变压器为主要盗窃目标,该团伙盗窃变压器得手后,立即销脏给被告人马书凡、朱付贵。一年多的时间内他们共盗窃、破坏变压器37台,总价值42万余元,直接影响2.4万余亩农田灌溉。2005年4月29日晚,闫新建、王进忠等人在延津县僧固乡盗窃一台抗洪专用变压器时,被延津县警方发现,并将犯罪嫌疑人相继抓获。
由于农排灌溉变压器分布点多、暴露在野外,无人看管,这成了该团伙理想的作案目标。在一年半时间内,这个团伙辗转各地,疯狂作案,影响极为恶劣,给当地群众生活、生产灌溉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他们常常是夜间连续作案,将变压器整体搬走,或是盗走机芯而导致变压器报废;甚至是抗旱专用的变压器、厂用变压器、城市路灯变压器也成了他们的盗窃目标。
今年6月1日,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破坏电力设施罪,判处被告闫新建、王进忠死刑,判处其犯罪同伙张永真死刑,缓期2年执行;赵志红无期徒刑。因收购赃物罪,马书凡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5万元;朱付贵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10月20日,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对闫新建、王进忠两主犯在延津县执行枪决。(张子强 闫 喻 李 立)
本网讯 流窜于河南、山东境内,在1年多的时间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28起。10月20日,两主犯闫新建、王进忠在河南省延津县被执行枪决。
据了解,案犯闫新建、王进忠及同案犯张永真、赵志红都是山东省东明县人。2003年12月至2005年5月,他们作案于山东、河南两省境内,以正在使用的农排灌溉变压器为主要盗窃目标,该团伙盗窃变压器得手后,立即销脏给被告人马书凡、朱付贵。一年多的时间内他们共盗窃、破坏变压器37台,总价值42万余元,直接影响2.4万余亩农田灌溉。2005年4月29日晚,闫新建、王进忠等人在延津县僧固乡盗窃一台抗洪专用变压器时,被延津县警方发现,并将犯罪嫌疑人相继抓获。
由于农排灌溉变压器分布点多、暴露在野外,无人看管,这成了该团伙理想的作案目标。在一年半时间内,这个团伙辗转各地,疯狂作案,影响极为恶劣,给当地群众生活、生产灌溉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他们常常是夜间连续作案,将变压器整体搬走,或是盗走机芯而导致变压器报废;甚至是抗旱专用的变压器、厂用变压器、城市路灯变压器也成了他们的盗窃目标。
今年6月1日,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破坏电力设施罪,判处被告闫新建、王进忠死刑,判处其犯罪同伙张永真死刑,缓期2年执行;赵志红无期徒刑。因收购赃物罪,马书凡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5万元;朱付贵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10月20日,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对闫新建、王进忠两主犯在延津县执行枪决。(张子强 闫 喻 李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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