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电费50余万 安阳供电公司一职工受审
2006-10-20 09:49:44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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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通讯员张明裕 因染赌博恶习,河南省安阳供电公司城区分理处供电110班职工荣某编造谎言,以交电费给一定数额的“优惠”、“回扣”、“返利”为诱饵,诈骗用电单位、用电个人的电费,涉案金额50余万元。
近日,涉嫌诈骗罪的荣某在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2005年8月2日,被告人荣某谎称自己所在单位给职工分配有收缴电费任务,并以能少交为诱饵,通过郭某介绍认识了安阳市某厂厂长邢某,骗取该厂电费17万元。在邢某的多次催促下,荣某分三次为该厂交电费11.7万余元,余款5万余元被其赌博挥霍。2006年2月17日和3月10日,被告人荣某以给“返利”、“回扣”为诱饵,通过贾某介绍,分两次骗取安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电费共6万元,荣某先后三次为该公司交电费3.35万元,余款2.65万元被其赌博挥霍。从2006年2月17日至3月22日,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荣某以类似手段作案10起,先后骗取安阳市某房地产公司、安阳市某医院等10家单位和1名个人电费共计35.6万元。上述款项除支付部分“返利”、“回扣”外,余款被荣某赌博挥霍。案发后,追回赃款43446.98元,已发还被骗单位。
在庭审中,被告人荣某对案件事实不持异议,但辩称其主观上不是为了占有用户的电费,只是赌博输得太多了,先用这些钱去翻一下本,等赢过来就补上用户的电费,结果是越赌越输,才导致这一结果。安阳市供电公司在向法庭出具的书证中称,该单位没有向职工下达收缴电费指标,也没有所谓向用户提供“回扣”、“返利”等规定。
此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近日,涉嫌诈骗罪的荣某在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2005年8月2日,被告人荣某谎称自己所在单位给职工分配有收缴电费任务,并以能少交为诱饵,通过郭某介绍认识了安阳市某厂厂长邢某,骗取该厂电费17万元。在邢某的多次催促下,荣某分三次为该厂交电费11.7万余元,余款5万余元被其赌博挥霍。2006年2月17日和3月10日,被告人荣某以给“返利”、“回扣”为诱饵,通过贾某介绍,分两次骗取安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电费共6万元,荣某先后三次为该公司交电费3.35万元,余款2.65万元被其赌博挥霍。从2006年2月17日至3月22日,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荣某以类似手段作案10起,先后骗取安阳市某房地产公司、安阳市某医院等10家单位和1名个人电费共计35.6万元。上述款项除支付部分“返利”、“回扣”外,余款被荣某赌博挥霍。案发后,追回赃款43446.98元,已发还被骗单位。
在庭审中,被告人荣某对案件事实不持异议,但辩称其主观上不是为了占有用户的电费,只是赌博输得太多了,先用这些钱去翻一下本,等赢过来就补上用户的电费,结果是越赌越输,才导致这一结果。安阳市供电公司在向法庭出具的书证中称,该单位没有向职工下达收缴电费指标,也没有所谓向用户提供“回扣”、“返利”等规定。
此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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