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两名破坏电力设施案犯领刑
2006-09-13 14:29:47 来源:湖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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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谢思婷
本报讯 9月4日,湖北省云梦县法院以盗窃国家财产、破坏电力设施的罪名,依法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被告人鄢某有期徒刑5年。
2004年1至4月,白某、鄢某等人先后窜至云梦县吴铺镇、孝昌县花园镇等9个乡镇,采取白天踩点、晚上盗剪农村抗旱使用的输电线的方式,疯狂作案44次,共盗剪正在使用中的输电线路1.8万余米,造成36个村直接经济损失5.9万余元。今年4月16日晚,白某、鄢某在云梦县隔蒲潭镇么屋村作案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当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鄢某多次盗割正在使用的输电线,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两被告人作案次数多,给农业生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社会危害性大,后果严重,应给予严厉处罚。
本报讯 9月4日,湖北省云梦县法院以盗窃国家财产、破坏电力设施的罪名,依法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被告人鄢某有期徒刑5年。
2004年1至4月,白某、鄢某等人先后窜至云梦县吴铺镇、孝昌县花园镇等9个乡镇,采取白天踩点、晚上盗剪农村抗旱使用的输电线的方式,疯狂作案44次,共盗剪正在使用中的输电线路1.8万余米,造成36个村直接经济损失5.9万余元。今年4月16日晚,白某、鄢某在云梦县隔蒲潭镇么屋村作案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当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鄢某多次盗割正在使用的输电线,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两被告人作案次数多,给农业生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社会危害性大,后果严重,应给予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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