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出台涉电奖惩措施 重奖护电行为 严惩涉电犯罪
2006-08-18 14:03:00 来源:山东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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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菏泽讯 (王洋) 8月10日,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菏泽供电公司联合出台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对保护电力设施的市民进行重奖,奖金最高达5万元,同时,将对破坏电力设施等犯罪行为进行严惩。
奖励措施规定:发现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和严重危及电网安全的行为,及时向公安和供电部门报告并提供线索经核实准确者,可一次性获得150元到1500元的奖励。将违法犯罪当事人当场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者,根据案件性质一次奖励100元到3000元。公安民警在办理此类案件中,能迅速破案者,根据挽回损失多少可给予500到50000元的奖励。对涉电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加重处罚力度,发现非法收购电力物资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小冶炼厂加倍处罚;对涉嫌窃电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洗浴中心、歌舞厅、网吧等特种行业和高耗能企业,处罚从重,决不姑息迁就。
奖励措施规定:发现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和严重危及电网安全的行为,及时向公安和供电部门报告并提供线索经核实准确者,可一次性获得150元到1500元的奖励。将违法犯罪当事人当场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者,根据案件性质一次奖励100元到3000元。公安民警在办理此类案件中,能迅速破案者,根据挽回损失多少可给予500到50000元的奖励。对涉电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加重处罚力度,发现非法收购电力物资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小冶炼厂加倍处罚;对涉嫌窃电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洗浴中心、歌舞厅、网吧等特种行业和高耗能企业,处罚从重,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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