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出台江苏省首个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规定
2006-08-21 10:44:27 来源:
A-
A+
电力18讯: 本网讯 8月17日,笔者从盐城市经贸委获悉,日前,盐城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这是该市政府迅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10 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工作机制而推出的。
“通知”对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相关的经贸、规划、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通知”对基本建设中的护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规划、交通等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要综合考虑影响电力设施和占用电力设施保护区等因素,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电信企业在架设新的通讯线路时,需要攀附电力杆塔、穿越电力线路的,要经电力设施权属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通知”对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相关的经贸、规划、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通知”对基本建设中的护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规划、交通等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要综合考虑影响电力设施和占用电力设施保护区等因素,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电信企业在架设新的通讯线路时,需要攀附电力杆塔、穿越电力线路的,要经电力设施权属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