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顾问团:给供电企业一个法律支点
作者:粱华
“当发生涉电纠纷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宜昌供电公司的律师顾问团。”7月10日,当阳电力联营公司的法律专责告诉记者,由于律师顾问团的介入,该公司成立十三年来,第一次顺利打赢了涉电官司--
艰难维权
“以前,总有基层单位负责人隔三岔五地告诉我,‘又被起诉了’,‘又接到法院的传票了’……每次听到这些我头都是痛的,‘折腾’不起呀。”宜昌供电公司总经理谭洪恩回顾说。
2004年底,宜昌供电公司在对前几年法律诉讼及纠纷进行统计分析时发现,该公司发案数量及涉案金额呈逐年上升态势,仅2004年发案数量就达219件,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涉电纠纷给企业经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引起了该公司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遏制。”该公司决策者达成了共识。
2005年初,该公司成立了法制工作机构--法制办。然而,法制办运作半年以后,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全公司法制工作量较大,几名兼职人员根本应付不过来;而基层单位的法制工作又是各行其是,也造成了资源浪费。
“借鉴国内外大型企业的先进法律工作经验,聘请法律顾问。”在该公司法制办的提议下,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统筹处理公司系统法律事务的想法应运而生。
同年9月8日,该公司委托宜昌市司法局,向全市23个律师事务所发出了公开招聘律师顾问团的启事。短短4天,就收到应聘书37份,宜昌市11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加了竞聘。经过层层筛选,4家律师事务所与该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并于9月底成立了有4名社会律师为成员的公司律师顾问团,改变了过去各二级单位单独聘请社会律师各自为政的做法,实现了涉电诉讼纠纷由“单兵作战”向“群体联动”的转变。
维权新路
4名外聘律师刚一上任就给该公司各级管理者们上了一课,使“维权重在事先防范”的法律意识开始深入到基层管理者和每一名法律事务工作者心里。
同时,该公司根据律师顾问团成员不同的专业和特长,进行了各有侧重的分工。将投资融资、资产重组、资产转让、公司改制、重大合同争议、重大侵权赔偿等法律问题,交由湖北省“十佳律师”刘强负责。此外,该公司还针对各位律师专业面宽、对各个领域法律业务均熟悉等特点,在律师顾问团成员分工各有侧重的前提下,注重相互间及时补位。在遇到重大疑难法律问题时,集体召开讨论会,共同研究对策。
而在诉讼纠纷处理上,则采取每名律师挂靠几个相对固定的基层单位的模式。一旦基层单位发生诉讼纠纷,首先与公司法制办联系,由公司法制办派遣挂点律师办案。对专业性特强的案件,则派遣在该专业领域颇有研究的律师参加。此外,如基层单位有需要,也可以采取点名服务的方式开展工作。
2006年2月,当阳电力联营公司在一起人身触电伤害赔偿案中,首先想到了在重大侵权赔偿等法律问题上经验丰富的刘强律师。此案为2002年当阳发生的未成年人触电截肢案二审审结案,而今年初,受害方又就此案提出了200万元的假肢赔偿的再审请求,并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出面主持听证。
在法庭上,刘强律师通过大量举证,严密地引用法律条文,层次分明的逻辑推理,征服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最终,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公司一名基层法律事务工作者告诉记者,基层电力企业法律工作者在工作中常常感到自己的法律知识贫乏,特别是在一些较大的诉讼工作中,感到工作压力大,但自从公司成立了律师顾问团后,工作起来就觉得底气很足,有了方向、有了目标。
杠杆效应
“自从有了律师顾问团,再也没有哪个基层单位为打官司的事来找我,我也更能集中精力抓企业的中心工作了。”谭洪恩欣慰地说。
该公司律师顾问团所带来的杠杆效应--四两拨千斤,是在这项工作运作一年后开始显现的。
“组建律师顾问团后,我们基层单位的法制工作环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一位基层法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2005年至今,他所在的供电公司共应诉民事纠纷案(事)件8起,诉讼金额为300余万元,而实际赔偿是4.7万元。
现在,宜昌供电公司通过整合法律资源,形成法制工作合力,法律维权实现了由个体“单干型”向群体“整合型”的转变。同时,成立律师顾问团后,年度所支出的费用还不到往年的一半。以往,该公司系统各自聘请律师的年度总费用达二十余万元。强强联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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