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厉打击电力设施犯罪 举报线索最高可奖50万
2006-06-21 09:06:36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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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今天(19日)透露,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的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近500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60多名,有效遏制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的上升趋势。
警方表示,为有效打击破坏、盗窃电力、电信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经查证属实的案件,有关部门将根据对案件侦破作出的贡献程度不同,对案件的举报人实施奖励:每查获一宗案件,以案件认定的损失金额作为基数进行计算,奖励金额从5%――30%不等,每一宗案件的总奖励金额下限为500元,上限为50万元。
据了解,在专项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在供电等有关部门及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下,不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对案件的侦破,有力推动了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珠海市公安局从开展了代号为“海浪一号”的专项行动,将盗窃和破坏电力设备、通信设备、市政设备、广播电视设备4类案件作为行动重点展开打击,行动期间共抓获该类犯罪嫌疑人74人,打掉犯罪团伙11个37人,破获案件120多宗。佛山市在4月10日至5月10日为期一个月的打击破坏、盗窃电力、电信设施专项行动中破获破坏、盗窃电力、电信设施案件135宗,打掉犯罪团伙1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0人,抓获销赃人员21人,已破案件涉案物资价值206万元。
针对犯罪分子在现场作案需要一定时间,借助交通工具逃跑快、销赃快、毁灭证据快等特点,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当地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治安巡警、派出所和刑侦部门力量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严重地区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进行设卡盘查和巡逻伏击,快速接出警,进一步加大打击现行犯罪力度。5月29日,深圳市龙岗分局蔡涌派出所在巡逻中现场抓获正在盗割电缆的犯罪嫌疑人黄X良(男,28岁,广东普宁人),经审讯,黄X良交代了其伙同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利用在深圳市电信公司工作之机先后盗窃通讯电缆400余米,价值1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在加强巡逻护线保护重点单位、地段的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还根据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分子有多次作案、连续作案的特点,通过覆盖全省的“刑事犯罪综合信息系统”梳理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连续发生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信息,分析其作案时间、地点规律、手段特点和作案工具种类,积极开展串并案工作,打掉了一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团伙,处理了一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嫌疑人。5月8日,陆丰市公安局海丰县公安局新园派出所接到举报:有3名本地青年经常利用夜间驾驶一辆改装过的电动三轮车外出盗剪电线,并将电线销赃给废品收购站。接到这一线索后,海丰县公安局当天就成立了专案组,对近期发生的此类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经过研究,专案组根据这一团伙的活动规律和使用改装电动三轮车的特点,派出三组民警对当地电动三轮车停放点实施监控并对重点路段加强巡逻。通过布控伏击,9日凌晨1时多,办案民警在海丰县城二环北路龙津批发市场路段抓获王X龙、张X平、黄X龙三名犯罪嫌疑人,并缴获自制铁梯、大铁剪、编织袋等作案工具。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在个别地区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联合工商、供电部门,对处于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的废旧物品收购业开展不定期统一清查行动,坚决取缔一批非法废品收购站、点,处理一批窝赃、销赃分子,堵塞被盗电力设施销赃渠道。
警方表示,为有效打击破坏、盗窃电力、电信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经查证属实的案件,有关部门将根据对案件侦破作出的贡献程度不同,对案件的举报人实施奖励:每查获一宗案件,以案件认定的损失金额作为基数进行计算,奖励金额从5%――30%不等,每一宗案件的总奖励金额下限为500元,上限为50万元。
据了解,在专项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在供电等有关部门及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下,不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对案件的侦破,有力推动了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珠海市公安局从开展了代号为“海浪一号”的专项行动,将盗窃和破坏电力设备、通信设备、市政设备、广播电视设备4类案件作为行动重点展开打击,行动期间共抓获该类犯罪嫌疑人74人,打掉犯罪团伙11个37人,破获案件120多宗。佛山市在4月10日至5月10日为期一个月的打击破坏、盗窃电力、电信设施专项行动中破获破坏、盗窃电力、电信设施案件135宗,打掉犯罪团伙1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0人,抓获销赃人员21人,已破案件涉案物资价值206万元。
针对犯罪分子在现场作案需要一定时间,借助交通工具逃跑快、销赃快、毁灭证据快等特点,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当地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治安巡警、派出所和刑侦部门力量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严重地区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进行设卡盘查和巡逻伏击,快速接出警,进一步加大打击现行犯罪力度。5月29日,深圳市龙岗分局蔡涌派出所在巡逻中现场抓获正在盗割电缆的犯罪嫌疑人黄X良(男,28岁,广东普宁人),经审讯,黄X良交代了其伙同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利用在深圳市电信公司工作之机先后盗窃通讯电缆400余米,价值1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在加强巡逻护线保护重点单位、地段的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还根据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分子有多次作案、连续作案的特点,通过覆盖全省的“刑事犯罪综合信息系统”梳理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连续发生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信息,分析其作案时间、地点规律、手段特点和作案工具种类,积极开展串并案工作,打掉了一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团伙,处理了一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嫌疑人。5月8日,陆丰市公安局海丰县公安局新园派出所接到举报:有3名本地青年经常利用夜间驾驶一辆改装过的电动三轮车外出盗剪电线,并将电线销赃给废品收购站。接到这一线索后,海丰县公安局当天就成立了专案组,对近期发生的此类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经过研究,专案组根据这一团伙的活动规律和使用改装电动三轮车的特点,派出三组民警对当地电动三轮车停放点实施监控并对重点路段加强巡逻。通过布控伏击,9日凌晨1时多,办案民警在海丰县城二环北路龙津批发市场路段抓获王X龙、张X平、黄X龙三名犯罪嫌疑人,并缴获自制铁梯、大铁剪、编织袋等作案工具。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在个别地区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联合工商、供电部门,对处于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的废旧物品收购业开展不定期统一清查行动,坚决取缔一批非法废品收购站、点,处理一批窝赃、销赃分子,堵塞被盗电力设施销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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