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与反窃电:一场持久的较量
2006-06-22 09:36:11 来源:山东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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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谢明珍
6月6日,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总结全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的成绩,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的意见。
与往年相比,这次会议有了一些新的变化:规格更高了,省里有一位副省长出席;会议改由省综治委负责召开,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围。这些变化,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的重视和加强,为建设平安电力提供了更有利的氛围和强有力的支持,也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
电力设施保护与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反窃电与窃电,这是一场正义与蝼鼠的持久的较量。针对全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的问题,自2000年以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会同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的活动。集团公司与省公安厅联合成立了打击和防范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县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先后开展了“专项治理”、“百日会战”等一系列集中整治活动,查处了一大批破坏电力设施和违法窃电案件,依法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地遏制了我省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违法犯罪活动上升的势头。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案件9313起,挽回经济损失6850万余元,维护了全省供用电的良好秩序。
山东省“警企联手、依法治电”活动已经走过了6年的历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尽管如此,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不安全因素依然存在,电力设施保护形势依旧不容乐观,与蝼鼠的较量依旧在继续。一是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以及重大窃电案件屡禁不止,有的地方比较猖獗。二是外力过失破坏电力设施事件仍呈逐年上升趋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树木、违章施工、违章作业、违章建筑等现象十分突出,给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很大威胁。三是电力设施周围违法废旧物品收购点较多。有些收购点超范围收购、违法收购,为盗窃犯罪大开销赃渠道。有些收购点还同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形成盗窃、运输、销赃、加工一条龙。窃电违法犯罪已成为影响供用电秩序的突出问题,而且越来越隐蔽,取证难,法律滞后,查处、追究法律责任的难度大。在一些地方查处窃电时,还常常遭遇暴力抗拒或黑恶势力威胁。这些问题的存在,给电力安全运行带来严重的影响,对我们依法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提出了严峻挑战。
当前,社会对电力服务要求越来越高,电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日趋繁重,企业内外部环境不断发展变化,所有这些,都为我们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而且,省政府已经将山东电网“十一五”规划纳入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电力建设的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这对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电力设施保护与破坏,窃电与反窃电,这是一场有形与无形的较量,是正义与蝼鼠的较量。这场较量,拼的是齐抓共管的力度,拼的是建立健全的机制,拼的是技术,拼的是管理,拼的是智力,拼的是责任,拼的是健全的法制环境所形成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方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齐抓共管的合力。”今年,省委研究决定将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成立由省综治委、华北电监局济南电监办、省经贸委、省公安厅、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等11个单位组成的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小组。省综治办还下发了《关于2006年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实施意见》。从各级政府和整个社会对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的支持力度来看,都是前所未有的。可以说,当前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总体形势看好,有利条件趋多。
电力设施保护事关电网安全运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这次,电力设施保护被纳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围,说明了这项工作在整个电力系统运行、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最大程度地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力度,最大程度地遏制窃电的发生,维护企业利益,保护国家财产,电力设施保护与反窃电工作,重任在肩,依旧任重道远。
6月6日,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总结全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的成绩,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的意见。
与往年相比,这次会议有了一些新的变化:规格更高了,省里有一位副省长出席;会议改由省综治委负责召开,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围。这些变化,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的重视和加强,为建设平安电力提供了更有利的氛围和强有力的支持,也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
电力设施保护与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反窃电与窃电,这是一场正义与蝼鼠的持久的较量。针对全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的问题,自2000年以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会同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的活动。集团公司与省公安厅联合成立了打击和防范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县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先后开展了“专项治理”、“百日会战”等一系列集中整治活动,查处了一大批破坏电力设施和违法窃电案件,依法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地遏制了我省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违法犯罪活动上升的势头。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案件9313起,挽回经济损失6850万余元,维护了全省供用电的良好秩序。
山东省“警企联手、依法治电”活动已经走过了6年的历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尽管如此,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不安全因素依然存在,电力设施保护形势依旧不容乐观,与蝼鼠的较量依旧在继续。一是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以及重大窃电案件屡禁不止,有的地方比较猖獗。二是外力过失破坏电力设施事件仍呈逐年上升趋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树木、违章施工、违章作业、违章建筑等现象十分突出,给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很大威胁。三是电力设施周围违法废旧物品收购点较多。有些收购点超范围收购、违法收购,为盗窃犯罪大开销赃渠道。有些收购点还同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形成盗窃、运输、销赃、加工一条龙。窃电违法犯罪已成为影响供用电秩序的突出问题,而且越来越隐蔽,取证难,法律滞后,查处、追究法律责任的难度大。在一些地方查处窃电时,还常常遭遇暴力抗拒或黑恶势力威胁。这些问题的存在,给电力安全运行带来严重的影响,对我们依法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提出了严峻挑战。
当前,社会对电力服务要求越来越高,电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日趋繁重,企业内外部环境不断发展变化,所有这些,都为我们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而且,省政府已经将山东电网“十一五”规划纳入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电力建设的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这对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电力设施保护与破坏,窃电与反窃电,这是一场有形与无形的较量,是正义与蝼鼠的较量。这场较量,拼的是齐抓共管的力度,拼的是建立健全的机制,拼的是技术,拼的是管理,拼的是智力,拼的是责任,拼的是健全的法制环境所形成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方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齐抓共管的合力。”今年,省委研究决定将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成立由省综治委、华北电监局济南电监办、省经贸委、省公安厅、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等11个单位组成的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小组。省综治办还下发了《关于2006年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实施意见》。从各级政府和整个社会对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的支持力度来看,都是前所未有的。可以说,当前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总体形势看好,有利条件趋多。
电力设施保护事关电网安全运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这次,电力设施保护被纳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围,说明了这项工作在整个电力系统运行、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最大程度地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力度,最大程度地遏制窃电的发生,维护企业利益,保护国家财产,电力设施保护与反窃电工作,重任在肩,依旧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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