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力公司荣获中央企业“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2006-06-01 17:22: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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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表彰了一批中央企业“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福建省电力公司荣获中央企业“四五”普法先进单位。福清市供电公司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授予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厦门电业局和福州电业局荣获国家电网公司“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在“四五”普法期间,福建省电力公司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深入全面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增强领导干部及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健全企业普法机构,扎实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将企业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提升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近日,福建省电力公司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检查和国资委抽查,取得了“一五”普法以来最好的成绩。
在“四五”普法期间,福建省电力公司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深入全面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增强领导干部及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健全企业普法机构,扎实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将企业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提升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近日,福建省电力公司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检查和国资委抽查,取得了“一五”普法以来最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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