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和专项整治活动
2006-06-01 17:40:54 来源:江苏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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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记者5月30日从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获悉,6月1日起,我省将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及“电力设施保护区专项整治”活动,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及时清除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各类隐患,确保迎峰度夏期间全省安全供用电。
两项活动由省经贸委、省公安厅和省电力公司联合组织开展。其中,“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于6月1日~30日进行;“电力设施保护区专项整治”活动于6月~8月进行,为期3个月。据悉,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省暨南京市将在南京鼓楼广场举行电力设施保护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发电企业将以“块”为主,做好厂区、周边地区及灰管线和厂用自备电力线路沿线群众的宣传教育;供电企业将“条块”结合,做好变电所周围和电力线路沿线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和乡镇、村组群众的宣传教育;电力施工企业则以“点”为主,做好施工点附近乡镇、村组群众的宣传教育。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供电企业将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各类隐患特别是线路下的违章建筑、作业、植树等并主动清理,还将继续实行属地化管理,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整体防范功能;各级经贸部门将充分发挥政府行政职能作用,及时协调清理过程中的矛盾,保障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在清理过程中阻挠执法人员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本报记者 胡会娟)
两项活动由省经贸委、省公安厅和省电力公司联合组织开展。其中,“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于6月1日~30日进行;“电力设施保护区专项整治”活动于6月~8月进行,为期3个月。据悉,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省暨南京市将在南京鼓楼广场举行电力设施保护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发电企业将以“块”为主,做好厂区、周边地区及灰管线和厂用自备电力线路沿线群众的宣传教育;供电企业将“条块”结合,做好变电所周围和电力线路沿线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和乡镇、村组群众的宣传教育;电力施工企业则以“点”为主,做好施工点附近乡镇、村组群众的宣传教育。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供电企业将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各类隐患特别是线路下的违章建筑、作业、植树等并主动清理,还将继续实行属地化管理,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整体防范功能;各级经贸部门将充分发挥政府行政职能作用,及时协调清理过程中的矛盾,保障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在清理过程中阻挠执法人员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本报记者 胡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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