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一破坏电力设备团伙被判刑
2006-05-25 15:28:31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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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5月22日记者从唐县供电局获悉,为了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备的不法分子,河北省唐县供电局与当地警方紧密协作,成功破获一起涉及7人的破坏电力设备案件。近日,唐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一团伙成员,分别判处2至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至2000元。
2005年以来,由于犯罪分子疯狂盗窃破坏电力设备,严重影响了当地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正常用电。唐县供电局针对全县电力设施点多面广、大部分变压器设在野外容易发生失盗现象等特点,积极与当地警方密切配合,采取设立耳目、昼夜巡查、重奖举报人等多种形式,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护电网络。并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该局保卫科与警方通过深入排查,一举将潜入家中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唐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红乾、张志全于2005年1月至5月以来伙同他人在唐县北罗村、北屯村、吉祥庄村等地先后盗窃破坏变压器9台,盗割动力线1000余米,总价值达73741元,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红乾、张志全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尤满社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赵建刚犯收购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王向伟犯收购赃物罪,单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张志全对一审判决有异议,提出上诉,经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网记者 焦军利)
2005年以来,由于犯罪分子疯狂盗窃破坏电力设备,严重影响了当地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正常用电。唐县供电局针对全县电力设施点多面广、大部分变压器设在野外容易发生失盗现象等特点,积极与当地警方密切配合,采取设立耳目、昼夜巡查、重奖举报人等多种形式,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护电网络。并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该局保卫科与警方通过深入排查,一举将潜入家中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唐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红乾、张志全于2005年1月至5月以来伙同他人在唐县北罗村、北屯村、吉祥庄村等地先后盗窃破坏变压器9台,盗割动力线1000余米,总价值达73741元,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红乾、张志全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尤满社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赵建刚犯收购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王向伟犯收购赃物罪,单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张志全对一审判决有异议,提出上诉,经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网记者 焦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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