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三百元电线 顺义二农民被判刑三年
2006-05-25 17:41: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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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日,顺义法院审结一起破坏电力设备案,被告人河北省42岁的农民张礼堂、42岁的重庆市农民龚国云盗割价值300余元的电线,各被判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张礼堂、龚国云于2006年1月1日23时许,骑一辆平板三轮车并携带安全带等作案工具,到顺义区李桥镇某村耕地内,将浇地用的电线剪断300米,价值人民币314元。被该村村民发现,被告人张礼堂被当场抓获,被告人龚国云后被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礼堂、龚国云破坏电力设备,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张礼堂、龚国云于2006年1月1日23时许,骑一辆平板三轮车并携带安全带等作案工具,到顺义区李桥镇某村耕地内,将浇地用的电线剪断300米,价值人民币314元。被该村村民发现,被告人张礼堂被当场抓获,被告人龚国云后被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礼堂、龚国云破坏电力设备,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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