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破坏电力设施 杨某“一剪”判三年
2006-04-20 11:26:46 来源:中山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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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中山网讯 近日,市人民法院召开了“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刑事犯罪”专项审判会,盗窃大涌镇旗峰路输电线路的被告人杨某,以破坏电力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悉,今年2月1日凌晨,杨某窜到大涌镇旗峰路巨华家私厂后面山上,爬上电线杆,用随身携带的作案工具胶钳将一条正在使用的通电电缆剪断,当正剪另一条电缆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案件虽然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大,但引起了该线路用户供电中断,危害了公共安全。市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以破坏电力设施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
当日,市人民法院还开庭审理了盗窃黄圃马新输电线路的冯某等6起电力设施被盗案件。
据悉,今年2月1日凌晨,杨某窜到大涌镇旗峰路巨华家私厂后面山上,爬上电线杆,用随身携带的作案工具胶钳将一条正在使用的通电电缆剪断,当正剪另一条电缆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案件虽然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大,但引起了该线路用户供电中断,危害了公共安全。市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以破坏电力设施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
当日,市人民法院还开庭审理了盗窃黄圃马新输电线路的冯某等6起电力设施被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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