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打炮眼 触电死了白死?
2006-04-18 15:48:37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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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栏目主持 储白珊
王昱 梁隆建
主持人:本期拍案说法关注一个现实的问题。闽清男子谢某,从事打炮眼的工作,去年9月,他在打炮眼时不慎触碰到高压电,后不幸死亡。悲痛的家人认为,电力单位应对他的死负一些责任,将电力单位告上法庭,但法院一审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这是怎么回事呢?
案件回放:
2005年9月的一天,谢某按雇主邓某的要求,到闽清县一个叫“鬼岩坑”的坛口打炮眼。在打炮眼的过程中,谢某携带的钢管不小心触到坛口上方1万伏的高压线。触电后,谢某摔下了山崖,在送往医院途中不幸死亡。谢某死后,其家属将电力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电力公司对谢某的死负责。法院随即勘查了谢某工作的地方,发现了两个问题:
第一,在事故发生地,距离山崖2米多,有组负荷1万伏的架空电力线路,但没有设置施工安全保护措施;第二,谢某在打炮眼之前,并没有取得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打炮眼属违法作业。
争议焦点:
法庭上,针对谢某之死电力公司该不该赔偿,谢某家属和电力公司各执一词。
谢某家属认为,电力单位没在高压线路附近设置安全设施,才导致谢某遭电击,电力公司对此应负责。
电力公司则认为,谢某并不是受雇于电力公司,他的损失应当由雇主承担。更重要的是,谢某是违法作业,不受法律保护。
主持人:电力公司该不该承担法律上规定的“无过错责任”?谢某违法打炮眼,难道就死了白死?主持人欢迎你发表看法。参与方式:热线参与请拨打0591-87793059;短信参与者请发送短信至海都报信台(移动用户发送至07788110、联通用户发送至8383110、小灵通用户发送至9345110),网络参与者请登录www.17315.cn。
王昱 梁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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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2005年9月的一天,谢某按雇主邓某的要求,到闽清县一个叫“鬼岩坑”的坛口打炮眼。在打炮眼的过程中,谢某携带的钢管不小心触到坛口上方1万伏的高压线。触电后,谢某摔下了山崖,在送往医院途中不幸死亡。谢某死后,其家属将电力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电力公司对谢某的死负责。法院随即勘查了谢某工作的地方,发现了两个问题:
第一,在事故发生地,距离山崖2米多,有组负荷1万伏的架空电力线路,但没有设置施工安全保护措施;第二,谢某在打炮眼之前,并没有取得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打炮眼属违法作业。
争议焦点:
法庭上,针对谢某之死电力公司该不该赔偿,谢某家属和电力公司各执一词。
谢某家属认为,电力单位没在高压线路附近设置安全设施,才导致谢某遭电击,电力公司对此应负责。
电力公司则认为,谢某并不是受雇于电力公司,他的损失应当由雇主承担。更重要的是,谢某是违法作业,不受法律保护。
主持人:电力公司该不该承担法律上规定的“无过错责任”?谢某违法打炮眼,难道就死了白死?主持人欢迎你发表看法。参与方式:热线参与请拨打0591-87793059;短信参与者请发送短信至海都报信台(移动用户发送至07788110、联通用户发送至8383110、小灵通用户发送至9345110),网络参与者请登录www.17315.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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