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偷电偷进班房
2006-04-05 11:32:08 来源:荆楚电力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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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于 毅
本网讯 继2006年2月中旬,一长期非法从事帮别人改表窃电的专业户――藤××被黄鹤营业所与公安机关组成的联合执法专班一举抓获,最终由武昌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没收其非法所得人民币2700元后,今年3月底,武昌供电公司再次出击,在该公司领导的指挥下,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窃电重灾区――石咀地区进行了一次大规模反窃电专项检查,一举查获38户窃电。
3月31日,由武昌供电公司雷云副总经理督办,营业所主任亲自带队,武昌、洪山公安分局警官联合,再次组成执法专班,对石咀地区进行了用电检查。该地区一窃电户罗××,法律意识淡薄,气焰极为嚣张,其行为在当地产生了极为负面的影响。
为遏制窃电势头,打击窃电行为,武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3条第1款,给予该罗姓窃电户拘留10天的处罚。
处罚决定书的下达,无疑为整治石咀地区这一线损重灾区的用电秩序迈出了更为坚实的一步。
本网讯 继2006年2月中旬,一长期非法从事帮别人改表窃电的专业户――藤××被黄鹤营业所与公安机关组成的联合执法专班一举抓获,最终由武昌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没收其非法所得人民币2700元后,今年3月底,武昌供电公司再次出击,在该公司领导的指挥下,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窃电重灾区――石咀地区进行了一次大规模反窃电专项检查,一举查获38户窃电。
3月31日,由武昌供电公司雷云副总经理督办,营业所主任亲自带队,武昌、洪山公安分局警官联合,再次组成执法专班,对石咀地区进行了用电检查。该地区一窃电户罗××,法律意识淡薄,气焰极为嚣张,其行为在当地产生了极为负面的影响。
为遏制窃电势头,打击窃电行为,武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3条第1款,给予该罗姓窃电户拘留10天的处罚。
处罚决定书的下达,无疑为整治石咀地区这一线损重灾区的用电秩序迈出了更为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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