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工地被依法停电
2006-03-22 17:36:52 来源:
A-
A+
电力18讯: 本网讯 3月13日,常州供电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施工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造成电力设施损坏且后果严重的常州安家建筑公司第十二项目部工地实施停电。
2005年12月8日,该公司运行人员在巡视10千伏杨元线时,发现在距该线路15号至18号杆间线路仅十米不到的地方,安家建筑公司第十二项目部的塔吊正在吊装作业,因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塔吊的四十多米长臂极有可能对10千伏杨元线的正常运行造成威胁。运行人员当即上前予以制止,开出《电力设施隐患处理单》,并对其进行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其立即中止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正常运行的塔吊作业,采取保护措施。12月14日,常州供电公司运行人员又上门递送了《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隐患通知单》,让有关人员签收,同时再次重申了上述立场,要求限期整改。该项目部负责人虽然口头作了应允,但在后来的施工中依然我行我素,对供电公司的警告置若罔闻。今年3月3日上午9时11分,该项目部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塔吊的起吊钢丝绳碰到了10千伏杨元线17号杆至18号杆之间的导线上,致使中相和边相导线出现不同程度的断股,造成10千伏杨元线跳闸,并重合不成,致使周边地区停电2个多小时。3月6日,常州供电公司运行人员再次来到该项目部工地,项目部负责人竟然高挂“免见牌”,拒绝交涉。
鉴于该项目部的行为,常州供电公司决定依照2004年常州市经贸委发出的《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中第五条之规定,对其施工工地的专用变压器采取停电措施并报市经贸委予以处罚。(王佶江 薛飞)
2005年12月8日,该公司运行人员在巡视10千伏杨元线时,发现在距该线路15号至18号杆间线路仅十米不到的地方,安家建筑公司第十二项目部的塔吊正在吊装作业,因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塔吊的四十多米长臂极有可能对10千伏杨元线的正常运行造成威胁。运行人员当即上前予以制止,开出《电力设施隐患处理单》,并对其进行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其立即中止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正常运行的塔吊作业,采取保护措施。12月14日,常州供电公司运行人员又上门递送了《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隐患通知单》,让有关人员签收,同时再次重申了上述立场,要求限期整改。该项目部负责人虽然口头作了应允,但在后来的施工中依然我行我素,对供电公司的警告置若罔闻。今年3月3日上午9时11分,该项目部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塔吊的起吊钢丝绳碰到了10千伏杨元线17号杆至18号杆之间的导线上,致使中相和边相导线出现不同程度的断股,造成10千伏杨元线跳闸,并重合不成,致使周边地区停电2个多小时。3月6日,常州供电公司运行人员再次来到该项目部工地,项目部负责人竟然高挂“免见牌”,拒绝交涉。
鉴于该项目部的行为,常州供电公司决定依照2004年常州市经贸委发出的《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中第五条之规定,对其施工工地的专用变压器采取停电措施并报市经贸委予以处罚。(王佶江 薛飞)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