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自备电源不当的启示
2006-03-06 17:05: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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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刘召唤
1 事故经过
1999年7月28日凌晨5时20分,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东天江村电工石某等三人在对村内的高压及各路低压出线停电之后,上杆从事更换低压旧线的工作。5时50分,在杆上作业近30分钟左右的石某突然惊叫几声,显出触电迹象,大家立刻采取安全措施把石某从杆上放下来,经医生对其进行抢救无效而死亡。法医查证,石的右手食指和右腿膝盖处各有两处放电痕迹,确属触电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劳动、公安等部门会同电业部门一起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事故现场勘查结果分析后认为:村民石某违犯用电的有关规定,在建房施工中未经许可擅自启动自备电源,并返送到已停电的线路上,导致村电工石某触电死亡。
2 严重后果
事故产生的直接后果是:村电工石某当场死亡,留下一个双目失明且患有精神病的妻子和三个未成年子女;村民石某也因犯过失杀人罪被公安部门依法拘留,并处以数万元的赔偿和罚款。
3 原因分析
一是习惯性违章。该村在施工中没有认真执行低压工作票制度;缺乏有组织资格的组织者和明确的工作负责人;工作前没有采取在施工地段两端挂接地线等措施。
二是村民石某没有及时向村电工和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反映自备电源基本情况,自备电源的使用违犯了有关规定。石建民在启动自备电源之前未向村电工请示,启动自备电源之前也未拉开原220V进户线刀闸,造成返送电致人触电死亡,这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4 预防措施
4.1 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了解自备电源的使用程序和有关安全规定,使自备电源的使用要领做到家喻户晓。
4.2 严格登记农村自备电源的基本情况,认真造册归档,做到了然于胸。
4.3 严格农村自备电源的使用和转借等各项手续,对其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实时监控。
作者:刘召唤
1 事故经过
1999年7月28日凌晨5时20分,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东天江村电工石某等三人在对村内的高压及各路低压出线停电之后,上杆从事更换低压旧线的工作。5时50分,在杆上作业近30分钟左右的石某突然惊叫几声,显出触电迹象,大家立刻采取安全措施把石某从杆上放下来,经医生对其进行抢救无效而死亡。法医查证,石的右手食指和右腿膝盖处各有两处放电痕迹,确属触电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劳动、公安等部门会同电业部门一起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事故现场勘查结果分析后认为:村民石某违犯用电的有关规定,在建房施工中未经许可擅自启动自备电源,并返送到已停电的线路上,导致村电工石某触电死亡。
2 严重后果
事故产生的直接后果是:村电工石某当场死亡,留下一个双目失明且患有精神病的妻子和三个未成年子女;村民石某也因犯过失杀人罪被公安部门依法拘留,并处以数万元的赔偿和罚款。
3 原因分析
一是习惯性违章。该村在施工中没有认真执行低压工作票制度;缺乏有组织资格的组织者和明确的工作负责人;工作前没有采取在施工地段两端挂接地线等措施。
二是村民石某没有及时向村电工和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反映自备电源基本情况,自备电源的使用违犯了有关规定。石建民在启动自备电源之前未向村电工请示,启动自备电源之前也未拉开原220V进户线刀闸,造成返送电致人触电死亡,这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4 预防措施
4.1 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了解自备电源的使用程序和有关安全规定,使自备电源的使用要领做到家喻户晓。
4.2 严格登记农村自备电源的基本情况,认真造册归档,做到了然于胸。
4.3 严格农村自备电源的使用和转借等各项手续,对其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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