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网站首页
  • 最新
  • 新闻 要闻 国内 电企 国外 电网 发电 深度 财经 评论
  • 管理 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 党建政工 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企业风采 管理创新 实践案例
  • 政策 公告通知 政策监管 电力法规 资料报告 访谈观点
  • 商务 商务 招标采购 项目 产品 企业 会展
  • 行业 电网 发电 可再生能源 风电 光伏 光热 氢能 储能 售电 核电 农电 规划设计建设 综合能源服务
  • 频道 能源互联网 电力科技 电动汽车 数字电网 全球能源互联网 增量配电 电力市场 特高压 电力数字化 电力自动化 电力通信 泛在电力物联网 节能环保 电力教育培训 电力技术论文 电力人物 电力文苑
  • 招聘
  • 热点 2020电企年中工作会 2020电力安全生产月 “十四五”电力规划 2020两会说电力 电力新基建 电企2020年工作会议 2019中央巡视电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国务院要求降电价 电力央企审计整改
  • 热词
  • Tags
首页 > 专题 > 农电 > 电与法 > 正文

重庆:月缴万元电费 “罚款”占一半

  2006-03-07 09:53:06    来源:重庆日报 
A- A+
电力18讯:    华龙网讯每当想起自己缴了1万多元电费,但近一半是电力部门要求缴纳的“罚款”时,大渡口区余先生便感到非常不爽。昨日下午,余先生第五次来到杨家坪供电局客户营销中心,要求该局对收这笔巨额罚款给个说法。

  余先生是潼南三兴租赁站的负责人。2005年12月29日,余先生在杨家坪供电局申请安装一台250千瓦的变压器,拟用于企业生产供电。

  让余先生始料不及的是,今年2月份首次到杨家坪供电局缴纳电费时,供电局出具的电费发票让他傻了眼―――实用电量5041度,但合计缴费高达12310.52元。余先生说,按目前的非居民用电价格,无论如何也缴不到这么多电费。

  杨家坪供电局客户营销中心杨先生对此解释,余先生这种实际缴纳电费与实用电量不符的情况,主要是因余先生的企业动力用电太少,未达到电力部门规定的功率因素。原来电力部门对非居民用电有特殊要求,对于160千瓦以上的高压供电用户,功率因素一定要达到0.9,否则电力部门也按0.9的功率因素计费。据说,绝大多数新安装的非居民供电用户,都会遭遇类似问题。

  杨先生承认,此举相当于是对达不到规定功率因素的用户实施罚款,这笔罚款的具体金额体现在电费发票中的“力调电费”一项。记者在余先生提供的电费发票上看到,余先生所缴的万多元电费中,力调电费为5728.17元,约占总电费的五成。

  为何要对非民用电客户设置“最低消费”?杨先生称,功率因素由国家确定,主要是从节约设备因素考虑,防止企业“大马拉小车”。

  按电力部门的说法,余先生的企业在用电时,只有功率因素达到0.9,才不会产生力调电费。那么怎样才能保证0.9的功率因素?杨家坪供电局客户营销中心人士说,如电容补充得比较好,每个月用4万度电应该能达到。由此看来,余先生如每月仍只用5000多度电,每月还得缴纳数额不菲的“罚款”。

  为此,余先生质疑,与杨家坪供电局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中隐藏着消费陷阱。因为合同中虽注明了“功率因素调整电费考核标准为0.9”,但对于功率因素达不到0.9怎样处罚,只字未提,消费者便误认为没有处罚。更何况,电力行业这种专业的格式合同,一般人怎么读得懂?杨家坪供电局市场营销部称,今后在制订这类合同时会尽量考虑周全。

  重庆奇方律师事务所刘芳荣律师称,电力部门使用的这款统一格式合同中,虽明确了功率因素调整电费考核标准为0.9,但并没有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未对违约金额明确的,就视为没有违约金。如要强制收取属违法行为,消费者可要求退还。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e@ep18.cn 请赐稿件
评论
用户名: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现场抓住用户偷电,供电所该不该

2018-03-22

热点排行
  • · 是什么让厅级干部觉得“很寒酸”
  • · 现场抓住用户偷电,供电所该不该当场停电?
  • · 窃电了,供电所该不该当场停电?
  • · 陕西农电系统特大腐败案黑幕揭秘(组图)
  • · 高邮供电公司进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宣传
  • · 广东电网韶关翁源供电局重拳连出打击电老鼠
  • · 四川内江供电公司警企联动牵手营业普查
  • · 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北票农电局原局长领刑19年
  • · 张家港供电劝阻线下垂钓者
  • · 吴江供电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进社区
推荐阅读

手机版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2018 电力18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53787号-1    北京网维八方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