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006-03-07 18:47:16 来源:德州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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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年来,面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对供用电安全监管带来的新问题,市政府、市安委会坚持“集中人力,突出重点,按系统,分区域”的原则,深入开展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生产、生活用电安全提供有效保障。截止2005年底,我市电网连续安全生产2289天,创历史最高记录;2005年我市累计完成全社会用电量93.79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7%; 售电量76.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75%;城区配电网因用户造成的故障率同比下降28%。
一是常抓不懈。
市安委会成立了市安全用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市安监局和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和专家为成员,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2002年以来,市安委会先后下发了《关于清除电力线路防护通道内违章建筑物及树木的通知》等文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2004年、2005年,又连续将供用电安全列为全市重点专项整治活动之一,对变压器容量在50KVA以上单位、公共场所等重要用户的供用电状况进行重点治理。
二是严格检查。
市供用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德州市安全用电检查标准》,涵盖了17类75项内容。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细化、分解任务、目标,落实到岗、到人。市供用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三名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用电客户开展巡回式、诊断型、义务性指导检查,帮助用电客户全面排查用电安全隐患。截止2005年底,共检查电力客户662家,验收113家,提出整改建议1531条,下达隐患通知书12份,对117家单位进行了复查,86%以上建议已落实到位,其他正在整改之中。
三是强化宣传。
各级宣传部门加大《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活动大造舆论氛围。市政府对安全用电管理先进单位和用电合格单位给予了大张旗鼓地表彰,带动全市供电用电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市安委会将2005年8、9、10三个月确定为全市“用电安全进机关、进工厂、进社区、进家庭”集中活动月,实施了安全用电管理知识和技能集中宣传。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以用电安全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组织供用电培训,强化群众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观念。
四是联合执法。
市安监局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增强治理效果。市公安部门从严从快查处破坏电力设施安全案件,对影响恶劣、损失严重的重大案件,实施挂牌督办,限期破案。工商部门对有关电力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监管,严把电力产品质量关。市城建、规划部门与电力公司密切协商,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供电用电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止电力线路通道内违章建房。电力、信息产业、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对各自范围内的“三线搭挂”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常抓不懈。
市安委会成立了市安全用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市安监局和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和专家为成员,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2002年以来,市安委会先后下发了《关于清除电力线路防护通道内违章建筑物及树木的通知》等文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2004年、2005年,又连续将供用电安全列为全市重点专项整治活动之一,对变压器容量在50KVA以上单位、公共场所等重要用户的供用电状况进行重点治理。
二是严格检查。
市供用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德州市安全用电检查标准》,涵盖了17类75项内容。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细化、分解任务、目标,落实到岗、到人。市供用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三名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用电客户开展巡回式、诊断型、义务性指导检查,帮助用电客户全面排查用电安全隐患。截止2005年底,共检查电力客户662家,验收113家,提出整改建议1531条,下达隐患通知书12份,对117家单位进行了复查,86%以上建议已落实到位,其他正在整改之中。
三是强化宣传。
各级宣传部门加大《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活动大造舆论氛围。市政府对安全用电管理先进单位和用电合格单位给予了大张旗鼓地表彰,带动全市供电用电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市安委会将2005年8、9、10三个月确定为全市“用电安全进机关、进工厂、进社区、进家庭”集中活动月,实施了安全用电管理知识和技能集中宣传。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以用电安全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组织供用电培训,强化群众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观念。
四是联合执法。
市安监局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增强治理效果。市公安部门从严从快查处破坏电力设施安全案件,对影响恶劣、损失严重的重大案件,实施挂牌督办,限期破案。工商部门对有关电力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监管,严把电力产品质量关。市城建、规划部门与电力公司密切协商,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供电用电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止电力线路通道内违章建房。电力、信息产业、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对各自范围内的“三线搭挂”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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