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网站首页
  • 最新
  • 新闻 要闻 国内 电企 国外 电网 发电 深度 财经 评论
  • 管理 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 党建政工 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企业风采 管理创新 实践案例
  • 政策 公告通知 政策监管 电力法规 资料报告 访谈观点
  • 商务 商务 招标采购 项目 产品 企业 会展
  • 行业 电网 发电 可再生能源 风电 光伏 光热 氢能 储能 售电 核电 农电 规划设计建设 综合能源服务
  • 频道 能源互联网 电力科技 电动汽车 数字电网 全球能源互联网 增量配电 电力市场 特高压 电力数字化 电力自动化 电力通信 泛在电力物联网 节能环保 电力教育培训 电力技术论文 电力人物 电力文苑
  • 招聘
  • 热点 2020电企年中工作会 2020电力安全生产月 “十四五”电力规划 2020两会说电力 电力新基建 电企2020年工作会议 2019中央巡视电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国务院要求降电价 电力央企审计整改
  • 热词
  • Tags
首页 > 专题 > 农电 > 电与法 > 正文

村民触电身亡 死者妻子将泸州市电业局告上法庭

  2006-01-09 09:39:09    来源:四川日报 
A- A+
电力18讯:    因安装人员更换电表时未安装其配套的漏电保护器,导致家住泸县毗卢镇村民刘太平在为自家渔塘增氧时,触电身亡。死者妻子李伦清一纸诉状将泸州市电业局告上法庭。近日,泸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由电业局赔偿原告方损失总额的80%,共计70910元。
  李伦清认为,2002年泸县毗卢镇进行农村电网改造,泸州市电业局在改造中更换了用户的电表。他们一家按供电部门规定缴纳了相关费用,可被告的下属违反《供电营业规则》和农村电网改造有关规定,安装刘家电表时,未安装新电表的配套设施―――漏电保护器,就是这个不负责的行为,导致了刘太平的死亡。
  泸州市电业局认为,刘太平出事地点的电力设施产权属于原告所有;刘太平私拉乱接电力线为渔塘中的增氧机供电,属违章行为,这是造成其触电死亡的重要原因。电业局为用户安装漏电保护器并不是其法定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泸县法院审理后认为,2002年李伦清所在的尖山坡村按供电部门规定进行农网改造工程,李伦清家向其缴纳了规定的相关费用后,泸州市电业局的下属机构供电所只对李家的电表进行重新更换安装,并未对能够起保护作用的漏电保护器进行安装。法院认为,漏电保护器与电表是配套设施,而该保护器的安装应与重新更换的电表一同进行安装、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是安装电表后的附随义务,是电业局必须履行的义务。
  法院认为,在这起触电身亡事故中,电业局没有履行安装电表后的附随义务即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未对安装电表后的用电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未对原告长达半年时间的私拉乱接电力线行为进行纠正,电业局应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死者刘太平私拉乱接电力线为渔塘中的增氧机供电,属违章行为,也有一定责任。据此,泸县人民法院判决由被告赔偿80%即70910元给原告,原告自行承担20%。
  ■李兵李刚本报记者余义勇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e@ep18.cn 请赐稿件
评论
用户名: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现场抓住用户偷电,供电所该不该

2018-03-22

热点排行
  • · 是什么让厅级干部觉得“很寒酸”
  • · 现场抓住用户偷电,供电所该不该当场停电?
  • · 窃电了,供电所该不该当场停电?
  • · 陕西农电系统特大腐败案黑幕揭秘(组图)
  • · 高邮供电公司进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宣传
  • · 广东电网韶关翁源供电局重拳连出打击电老鼠
  • · 四川内江供电公司警企联动牵手营业普查
  • · 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北票农电局原局长领刑19年
  • · 张家港供电劝阻线下垂钓者
  • · 吴江供电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进社区
推荐阅读

手机版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2018 电力18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53787号-1    北京网维八方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