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薛家湾局依法护企 侵权者付偿金
2005-12-09 17:34:39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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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12月2日,一起阻拦内蒙古薛家湾供电局电网建设的侵权案一审判决,3名被告被依法责令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薛家湾供电局因停工造成的经济损失8000元。
据悉,10月,薛家湾供电局经批准,开工建设准格尔110千伏银泽变电站,开工后不久,当地村民刘某等3人以施工影响其房屋安全为由,多次阻拦施工,并提出赔偿要求。实际情况是,施工现场与其房屋距离150多米,且未进行大型挖掘施工,根本不可能造成房屋受损,工程技术人员对其房屋进行详细检查,也没有发现损坏痕迹。该局多次劝告刘某等停止违法行为,但3人置之不理,继续阻拦施工,使施工进度受到严重影响。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薛家湾供电局于11月3日向准格尔法院提起了诉讼。
11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刘某等3人未能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房屋受损。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刘某等3人借故阻拦薛家湾供电局的电网建设,其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民事责任。12月2日,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刘某等3人停止侵害行为,赔偿薛家湾供电局经济损失8000元。一审判决后,3人未提起上诉。
据了解,今年以来,薛家湾供电局已3次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解决了阻拦电力施工的问题,前两次均成功庭外和解。本案胜诉后,不仅恢复了正常的施工,而且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很大反响,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蒋宏 郝介凡 冯晶)
据悉,10月,薛家湾供电局经批准,开工建设准格尔110千伏银泽变电站,开工后不久,当地村民刘某等3人以施工影响其房屋安全为由,多次阻拦施工,并提出赔偿要求。实际情况是,施工现场与其房屋距离150多米,且未进行大型挖掘施工,根本不可能造成房屋受损,工程技术人员对其房屋进行详细检查,也没有发现损坏痕迹。该局多次劝告刘某等停止违法行为,但3人置之不理,继续阻拦施工,使施工进度受到严重影响。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薛家湾供电局于11月3日向准格尔法院提起了诉讼。
11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刘某等3人未能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房屋受损。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刘某等3人借故阻拦薛家湾供电局的电网建设,其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民事责任。12月2日,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刘某等3人停止侵害行为,赔偿薛家湾供电局经济损失8000元。一审判决后,3人未提起上诉。
据了解,今年以来,薛家湾供电局已3次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解决了阻拦电力施工的问题,前两次均成功庭外和解。本案胜诉后,不仅恢复了正常的施工,而且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很大反响,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蒋宏 郝介凡 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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