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李明学贿赂5万元 郑州市电业局原副局长获刑
2005-12-22 15:35:31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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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曾经“日进万金”的电力系统科级干部李明学,在担任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期间,不但让自己成了巨贪,同时也贿赂主管上司。昨日,郑州市电业局原副局长彭家立因收受贿赂5万元,被中原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4年春节前
,彭家立在担任市电业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其下属单位物资公司经理李明学“感谢费”5万元,并为李明学牟取利益。据了解,李明学在担任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负责采购电力物资的机会,疯狂收受他人贿赂约81.9万元,大肆贪污公款199.7万元,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其中人民币586万余元、美金2万多元、欧元7600元。2004年11月11日,李明学被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报曾报道)。
李明学一案被检察机关查获后,彭家立开始坐立难安,2004年2月6日,彭家立主动将收受的5万元交还给单位。2004年8月27日,彭家立被检察机关抓获。
据了解,在检察机关破获李明学一案时,起初找不到李明学的赃款,后通过做李明学妻子张海英的工作才知,在检察机关去李明学家调查的前几晚,张海英与李明学的司机任庆新已经共同转移了赃款。检察机关调查任庆新时,任供述,他与张海英转移赃物的行为系受副局长彭家立指使。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家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因该被告人主动上缴赃款,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是自首,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线索提供张胜利
( 记者孙娟 )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4年春节前
,彭家立在担任市电业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其下属单位物资公司经理李明学“感谢费”5万元,并为李明学牟取利益。据了解,李明学在担任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负责采购电力物资的机会,疯狂收受他人贿赂约81.9万元,大肆贪污公款199.7万元,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其中人民币586万余元、美金2万多元、欧元7600元。2004年11月11日,李明学被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报曾报道)。
李明学一案被检察机关查获后,彭家立开始坐立难安,2004年2月6日,彭家立主动将收受的5万元交还给单位。2004年8月27日,彭家立被检察机关抓获。
据了解,在检察机关破获李明学一案时,起初找不到李明学的赃款,后通过做李明学妻子张海英的工作才知,在检察机关去李明学家调查的前几晚,张海英与李明学的司机任庆新已经共同转移了赃款。检察机关调查任庆新时,任供述,他与张海英转移赃物的行为系受副局长彭家立指使。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家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因该被告人主动上缴赃款,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是自首,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线索提供张胜利
( 记者孙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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