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6岁幼童遭电击致残获赔51.8万元
2005-11-30 14:39:28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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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柏建华)11月29日,临潼区新丰街道办事处梁赵村六岁学童朱某的父母亲,从临潼区法院骊山法庭法官手中接到获赔的51.8万元。至此,临潼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一起六岁儿童被电击致残双臂索赔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位于新丰街道办事处梁赵村西南处路边的100K变压器,因长期以来村民在该处倾倒垃圾和村民盖房堆土等原因,造成该变压器配件砖台与地面高度仅为36厘米,电力部门未在变压器上装防护设施和悬挂警示标志。2004年11月5日11时40分左右,朱某在放学的路上,无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爬上该变压器玩耍,当即被电击伤颜面、上肢、腹部及呼吸道损伤,后经亲属送往医院抢救,经过89天治疗,上肢全部截肢,形成一级残疾。
临潼区法律援助中心得知这一情况后,局领导指示免费审查受理此案,指派得力律师办理,将案件列入法律程序。2005年10月20日,临潼区人民法院判决临潼供电分局赔偿朱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假肢费用及精神抚慰金共计51.8万元。双方均未上诉。临潼供电分局在判决生效20天内将51.8万元转到骊山法庭,骊山法庭于11月29日将全部款项交到朱某父母手中。
位于新丰街道办事处梁赵村西南处路边的100K变压器,因长期以来村民在该处倾倒垃圾和村民盖房堆土等原因,造成该变压器配件砖台与地面高度仅为36厘米,电力部门未在变压器上装防护设施和悬挂警示标志。2004年11月5日11时40分左右,朱某在放学的路上,无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爬上该变压器玩耍,当即被电击伤颜面、上肢、腹部及呼吸道损伤,后经亲属送往医院抢救,经过89天治疗,上肢全部截肢,形成一级残疾。
临潼区法律援助中心得知这一情况后,局领导指示免费审查受理此案,指派得力律师办理,将案件列入法律程序。2005年10月20日,临潼区人民法院判决临潼供电分局赔偿朱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假肢费用及精神抚慰金共计51.8万元。双方均未上诉。临潼供电分局在判决生效20天内将51.8万元转到骊山法庭,骊山法庭于11月29日将全部款项交到朱某父母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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