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捉、必罚是反窃电的必胜之道
2005-10-22 13:43: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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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反窃电是我们供电企业需要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可以说,反窃电工作无捷径可走,无一劳永逸的灵丹妙药可使。唯有警钟常鸣,常抓不懈,方能杜绝窃电现象。我们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也应当使用户始终清醒地认识到:"莫窃电,窃电必被捉,必被罚。"这一点至关重要。实践证明,若是我们一度思想麻痹起来,将反窃电工作松懈下来,使窃电者未必被捉、被罚,他们的侥幸心理就会得到满足,窃电现象就会死灰复燃,就会盛行、蔓延开来。若是我们思想重视起来,将反窃电工作抓紧、抓实,真正做到"莫窃电,窃电必被捉,必被罚。"那么,窃电者的侥幸心理就会破灭,窃电现象就能迅速得到有效遏制。
首先,要做到窃电必被捉,线损分析工作是其中重要一环。一般来说,一条线路上,若有窃电现象发生,那么,线损就会高起来。特别是,经农网改造以后的线路状况已大为改善,原来的高线路损耗已大幅度地降低下来。一般在10%左右。此时,有窃电现象发生,线损就会明显上升,这比农网改造前要直观明显得多。只要我们能做到思想上重视,树立起"不查个水落石出,就决不罢休"的明确态度,就一定能查明事实真相。例如:在农网改造以后,某县供电局的一条10千伏线路线损明显偏高,但对该10千伏线路下面的用户多次进行用电检查时,均未查出问题来。但该局用电检查人员没有就此罢休。终于,在又一次夜里进行的突击检查用电情况时发现,该10千伏线路下面有一碾米加工厂正开足马力加工粮食,其用电计量与实际负荷明显不符,经深入检查发现,原来是该表计存在接线错误,表计值只是实际用电的三分之一,而这表计如此错误接线已有几年时间。装表、接电、验收,一只新表装接有这样三道工序,到底谁该对此事负责?还是一起内外勾结的窃电事件?是无意造成的工作失误?还是蓄谋已久的窃电事件?这里暂且不提。过去,在农网改造前,因该线路线损过高,使它蒙混其中,未暴露出来。农网改造以后,在几次检查中,因被查时该加工厂用电量小,也未能查出,直至这次深夜突击检查,才查出个水落石出。试想,如果他们没有揪住线损高的疑点不放松的态度,没有不查明事实真相绝不罢休的决心,无疑,这样深层次的问题还将会存在下去。
窃电必被罚具有重要的惩戒意义,能起到杀一儆百,惩戒效尤的作用。若是光捉不罚,则不如不捉,甚至危害更多,使窃电分子以为不过如此,从而更加猖狂无忌,不可收拾。因此,一旦被捉则必被罚,而且是依法严惩,罚得他本人绝不敢下次再犯;同时,让周围人也受到教育与警示,知道窃电是一件很划不来的事。处罚窃电者,通常要过二道关口--人情关、法制关。例如,某供电局下面的一乡镇供电人员,他们早就怀疑住在独门独院里的乡政府某干部家有偷电现象,但碍于情面,一直未登门捉拿。新供电所长上任后,他敢于动真碰硬,带头破除这道人情关,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把新官上任的头一把火就点到了这位乡干部的自家小院里。一日,正当该乡干部家淋浴器、电水壶齐用,盗电现象发生时,新所长带领五人推门而入,抓他个措手不及。但乡干部本人不在家,于是,他们明确分工,一人看守现场;二人去乡派出所请干警来作证;二人去乡政府请主人回来。狡猾的他得知供电所长带领一批人到他家抓窃电。他避而不见去乡政府请他回来的供电所同志,他躲在远处窥视家中的情况,并用电话联系,请出有头面的人出来说情。结果,供电所同志在他家苦等了五六个小时,却迟迟不见他回来,倒是说情的电话却在所长的耳边不断地响起。其中,有本乡镇的知名人士出来说情;有县局的同志主动关心此事;甚至,新所长的亲属都来电话了。若不下定决心,站稳立场就难以顶住这股来势凶猛的说情风。难怪,有人感叹说,有时抓窃电容易,而顶住这股说情风却很难。在反窃电斗争中,有许多虎头蛇尾的事例。往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窃电者现场拿获了,但处理起来却被说情风吹得心虚手软,最后,不了了之。这种处罚不力的怪现象对反窃电工作是十分有害的。
一般来说,窃电者分两类,一类是无知无恃的窃电者;一类是有恃无恐的窃电者。前者,抓获后"无依无靠",能顺利地被说服教育并实施处罚,一般容易处理。后者就不同了,或者有恃于窃电手段高明且知法善钻法律空子。例如:某县局现场查获一用户有窃电嫌疑,发现其表计铅封已明显松动,表计虽然在走,却走得很慢。但窃电户很狡猾。他辩解说:"铅封松动是事实,我也承认,但这是你供电局方面原因造成的。农网改造以后,你们将电表盒移到下面来,连小孩子都伸手可及,你凭什么说一定是我干的?就不会是小孩或其他什么人有意或无意造成的?用电时,表计在走就行,至于快慢,不是我管的事,那是你们校验与管理的事?后来,将该用户停电处理这起窃电事件,累计停电达45天之久。其间,恰逢供电部门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供电所同志主动登门去找他,协商处理这事。可他不搭理供电所同志,扬言跟供电部门法庭上见,而且,要向供电部门索赔停电<
首先,要做到窃电必被捉,线损分析工作是其中重要一环。一般来说,一条线路上,若有窃电现象发生,那么,线损就会高起来。特别是,经农网改造以后的线路状况已大为改善,原来的高线路损耗已大幅度地降低下来。一般在10%左右。此时,有窃电现象发生,线损就会明显上升,这比农网改造前要直观明显得多。只要我们能做到思想上重视,树立起"不查个水落石出,就决不罢休"的明确态度,就一定能查明事实真相。例如:在农网改造以后,某县供电局的一条10千伏线路线损明显偏高,但对该10千伏线路下面的用户多次进行用电检查时,均未查出问题来。但该局用电检查人员没有就此罢休。终于,在又一次夜里进行的突击检查用电情况时发现,该10千伏线路下面有一碾米加工厂正开足马力加工粮食,其用电计量与实际负荷明显不符,经深入检查发现,原来是该表计存在接线错误,表计值只是实际用电的三分之一,而这表计如此错误接线已有几年时间。装表、接电、验收,一只新表装接有这样三道工序,到底谁该对此事负责?还是一起内外勾结的窃电事件?是无意造成的工作失误?还是蓄谋已久的窃电事件?这里暂且不提。过去,在农网改造前,因该线路线损过高,使它蒙混其中,未暴露出来。农网改造以后,在几次检查中,因被查时该加工厂用电量小,也未能查出,直至这次深夜突击检查,才查出个水落石出。试想,如果他们没有揪住线损高的疑点不放松的态度,没有不查明事实真相绝不罢休的决心,无疑,这样深层次的问题还将会存在下去。
窃电必被罚具有重要的惩戒意义,能起到杀一儆百,惩戒效尤的作用。若是光捉不罚,则不如不捉,甚至危害更多,使窃电分子以为不过如此,从而更加猖狂无忌,不可收拾。因此,一旦被捉则必被罚,而且是依法严惩,罚得他本人绝不敢下次再犯;同时,让周围人也受到教育与警示,知道窃电是一件很划不来的事。处罚窃电者,通常要过二道关口--人情关、法制关。例如,某供电局下面的一乡镇供电人员,他们早就怀疑住在独门独院里的乡政府某干部家有偷电现象,但碍于情面,一直未登门捉拿。新供电所长上任后,他敢于动真碰硬,带头破除这道人情关,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把新官上任的头一把火就点到了这位乡干部的自家小院里。一日,正当该乡干部家淋浴器、电水壶齐用,盗电现象发生时,新所长带领五人推门而入,抓他个措手不及。但乡干部本人不在家,于是,他们明确分工,一人看守现场;二人去乡派出所请干警来作证;二人去乡政府请主人回来。狡猾的他得知供电所长带领一批人到他家抓窃电。他避而不见去乡政府请他回来的供电所同志,他躲在远处窥视家中的情况,并用电话联系,请出有头面的人出来说情。结果,供电所同志在他家苦等了五六个小时,却迟迟不见他回来,倒是说情的电话却在所长的耳边不断地响起。其中,有本乡镇的知名人士出来说情;有县局的同志主动关心此事;甚至,新所长的亲属都来电话了。若不下定决心,站稳立场就难以顶住这股来势凶猛的说情风。难怪,有人感叹说,有时抓窃电容易,而顶住这股说情风却很难。在反窃电斗争中,有许多虎头蛇尾的事例。往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窃电者现场拿获了,但处理起来却被说情风吹得心虚手软,最后,不了了之。这种处罚不力的怪现象对反窃电工作是十分有害的。
一般来说,窃电者分两类,一类是无知无恃的窃电者;一类是有恃无恐的窃电者。前者,抓获后"无依无靠",能顺利地被说服教育并实施处罚,一般容易处理。后者就不同了,或者有恃于窃电手段高明且知法善钻法律空子。例如:某县局现场查获一用户有窃电嫌疑,发现其表计铅封已明显松动,表计虽然在走,却走得很慢。但窃电户很狡猾。他辩解说:"铅封松动是事实,我也承认,但这是你供电局方面原因造成的。农网改造以后,你们将电表盒移到下面来,连小孩子都伸手可及,你凭什么说一定是我干的?就不会是小孩或其他什么人有意或无意造成的?用电时,表计在走就行,至于快慢,不是我管的事,那是你们校验与管理的事?后来,将该用户停电处理这起窃电事件,累计停电达45天之久。其间,恰逢供电部门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供电所同志主动登门去找他,协商处理这事。可他不搭理供电所同志,扬言跟供电部门法庭上见,而且,要向供电部门索赔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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