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市电力设施保护纳入乡规民约
2013-05-09 16:42: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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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五一”前夕,枝江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2013年电力保护“十佳”乡镇创建标准,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镇、街道政府工作职能,提高群众参与电力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2012年枝江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在市政府、经信局、电力、公安、工商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破获破坏电力设施刑事案件24起,清除树、竹障14523棵,制止焚烧5处,制止外破施工5处,有效维护电力设施安全。
今年枝江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与各镇、街道签定责任书基础上,出台本年度新的创建标准,继续加大对乡镇一级的工作指导和考核力度,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乡规民约。标准中要求一是各镇、街道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制度,与各村(居委会)签订责任书,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二是村级组织应建立管电小组,一般由主任(书记)、治保主任、台区责任人、群众代表等人员组成,对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自然灾害时,做到及时的报告,协助处理;三是各镇街道建立健全“村管片、组管段、户管杆(塔、变压器)”的群防群治网络,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所辖区域内实施群众义务保护率达到95%以上,重点区域(地段)达100%;四是镇、街道所在地有固定的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宣传栏,村(居)委会管辖范围内设置永久性电力保护宣传标语不少于一条。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法律、法规纳入村民(居民)和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引导群众自觉维护电力设施安全,营造群众爱线护线的良好氛围。
2012年枝江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在市政府、经信局、电力、公安、工商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破获破坏电力设施刑事案件24起,清除树、竹障14523棵,制止焚烧5处,制止外破施工5处,有效维护电力设施安全。
今年枝江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与各镇、街道签定责任书基础上,出台本年度新的创建标准,继续加大对乡镇一级的工作指导和考核力度,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乡规民约。标准中要求一是各镇、街道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制度,与各村(居委会)签订责任书,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二是村级组织应建立管电小组,一般由主任(书记)、治保主任、台区责任人、群众代表等人员组成,对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自然灾害时,做到及时的报告,协助处理;三是各镇街道建立健全“村管片、组管段、户管杆(塔、变压器)”的群防群治网络,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所辖区域内实施群众义务保护率达到95%以上,重点区域(地段)达100%;四是镇、街道所在地有固定的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宣传栏,村(居)委会管辖范围内设置永久性电力保护宣传标语不少于一条。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法律、法规纳入村民(居民)和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引导群众自觉维护电力设施安全,营造群众爱线护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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