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电力公司重拳出击治窃电 “电耗子”难逃法网
2013-05-08 17:11:44 来源:李榕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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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日,秦皇岛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了皮某窃电案,“电耗子”皮某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为窃电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2011年3月22日,秦皇岛电力公司用电监察人员接到95598客服电话,称有人举报秦皇岛市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后证实该公司系违法冒用他人营业执照号与秦皇岛电力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有窃电行为。秦皇岛市工业信息化局电力办公室、秦皇岛市公安局电力治安办公室、秦皇岛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计量中心、保卫部人员立即对秦皇岛市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受电计量装置现场进行了相关检查。到达现场后,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内并没有人员在现场。检查人员进入位于该公司西南角的箱式变电站,看到装有计量装置的表箱门门锁被破坏,打开表箱门后,发现计量装置表封完好,无破损,但端子盒上装有的计量二次连接线虚接,检查人员轻轻触碰后,连接线便脱离端子盒,造成计量装置C相无计量,少记电量。检查人员进一步发现,计量二次连接线断点处没有明显的高温熔点,只是端子合上部有烧毁的痕迹,于是排除了计量二次连接线断线是自然烧毁的可能,应为人为造成,现场检查人员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以及冀经贸【2001】54号文件《关于印发<河北省打击盗窃电能违法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认定秦皇岛市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窃电行为。当即向秦皇岛市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下达了《窃电、违章用电通知书》,由于当时秦皇岛市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没有工作人员在现场,故秦皇岛市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人签收。秦皇岛电力公司检查人员在对窃电现场进行拍照、录像且公证保全后,离开了现场。
后经多次与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皮某联系,要求其补交所欠电费及交纳违约金共计70余万元,但皮某始终以各种借口,百般推托不予交纳,甚至关停联系方式,与电力监察人员“玩消失”。
在几经催交无果的情况下,秦皇岛电力公司向当地的北港镇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该派出所对秦皇岛电力公司提供的大量证据进行审查确认后,予以立案,对皮某实施强制措施,将这个“电耗子”抓获。因案件重大,北港镇派出所将案件移交至秦皇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行进一步立案侦察,对皮某提起公诉。在此期间,秦皇岛电力公司法律事务人员全程协助客服中心提供法律支撑,先后多次前往事发现场收集证据,最终将“电耗子”皮某窃电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为法院定罪量刑提供有力依据。
法庭上,皮某对起诉书指控盗窃罪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偷电会触犯刑法,后果这么严重,但表示认罪。经过长达23个月的较量,秦皇岛电力公司重拳出击,“电耗子”终于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追缴损失电量。
皮某窃电案是秦皇岛电力公司又一次主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并取得成功的反窃电案例,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起到重要参考,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意义重大。“电耗子”最终落入法网并判以重刑,对窃电犯罪分子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打击了窃电犯罪行为的嚣张气焰,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用电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2011年3月22日,秦皇岛电力公司用电监察人员接到95598客服电话,称有人举报秦皇岛市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后证实该公司系违法冒用他人营业执照号与秦皇岛电力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有窃电行为。秦皇岛市工业信息化局电力办公室、秦皇岛市公安局电力治安办公室、秦皇岛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计量中心、保卫部人员立即对秦皇岛市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受电计量装置现场进行了相关检查。到达现场后,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内并没有人员在现场。检查人员进入位于该公司西南角的箱式变电站,看到装有计量装置的表箱门门锁被破坏,打开表箱门后,发现计量装置表封完好,无破损,但端子盒上装有的计量二次连接线虚接,检查人员轻轻触碰后,连接线便脱离端子盒,造成计量装置C相无计量,少记电量。检查人员进一步发现,计量二次连接线断点处没有明显的高温熔点,只是端子合上部有烧毁的痕迹,于是排除了计量二次连接线断线是自然烧毁的可能,应为人为造成,现场检查人员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以及冀经贸【2001】54号文件《关于印发<河北省打击盗窃电能违法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认定秦皇岛市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窃电行为。当即向秦皇岛市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下达了《窃电、违章用电通知书》,由于当时秦皇岛市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没有工作人员在现场,故秦皇岛市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人签收。秦皇岛电力公司检查人员在对窃电现场进行拍照、录像且公证保全后,离开了现场。
后经多次与联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皮某联系,要求其补交所欠电费及交纳违约金共计70余万元,但皮某始终以各种借口,百般推托不予交纳,甚至关停联系方式,与电力监察人员“玩消失”。
在几经催交无果的情况下,秦皇岛电力公司向当地的北港镇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该派出所对秦皇岛电力公司提供的大量证据进行审查确认后,予以立案,对皮某实施强制措施,将这个“电耗子”抓获。因案件重大,北港镇派出所将案件移交至秦皇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行进一步立案侦察,对皮某提起公诉。在此期间,秦皇岛电力公司法律事务人员全程协助客服中心提供法律支撑,先后多次前往事发现场收集证据,最终将“电耗子”皮某窃电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为法院定罪量刑提供有力依据。
法庭上,皮某对起诉书指控盗窃罪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偷电会触犯刑法,后果这么严重,但表示认罪。经过长达23个月的较量,秦皇岛电力公司重拳出击,“电耗子”终于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追缴损失电量。
皮某窃电案是秦皇岛电力公司又一次主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并取得成功的反窃电案例,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起到重要参考,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意义重大。“电耗子”最终落入法网并判以重刑,对窃电犯罪分子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打击了窃电犯罪行为的嚣张气焰,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用电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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